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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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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库[2008]74号
【发布日期】 2008-11-05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确认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库[2008]74号

 

有关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认你公司等8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请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  附件:

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名单

序号

公司名称

授予的资格

 

1

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2

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3

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4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5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6

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7

湖南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8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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