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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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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科综[2008]68号
【发布日期】 2008-11-11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 
建科综[2008]68号

 

有关单位: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建科综[2008]61号),继10月20日开始受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后,我中心于11月11日开始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请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联系人: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 李宏军
联系电话:010-58933924
  附件 
  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pdf
  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公建).pdf
  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住宅).pdf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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