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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公告---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矿区车家渠勘查区煤炭勘查等12个项目具备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条件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2008]1号
【发布日期】 2008-11-13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公告---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矿区车家渠勘查区煤炭勘查等
12个项目具备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条件
[2008]1号


  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矿区车家渠勘查区煤炭勘查等12个项目已通过专家审查论证,具备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条件。根据《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有关项目(附件1)予以公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  国内具备甲级矿产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均可参与竞争。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参与竞争勘查单位提出的勘查方案、技术力量、技术装备、项目预算等内容进行审查评比,优选勘查单位。申请材料需密封报送,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  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11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勘查处 
  邮政编码:010010
  联系人及电话:闫升好 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010-68085626,13910303594
  刘海明 联系电话:0471-4215710,13848116326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  附件: 1.2008年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煤炭勘查项目.xls
 2.申报材料编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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