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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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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科发〔2008〕227号
【发布日期】 2008-11-17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
林科发〔2008〕227号

 

各有关省、直辖市林业厅(局),国家林业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努力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解决构建林业三大体系中科技储备不足的问题,我局研究确定了2008年度重点科研项目计划(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在执行过程中,要紧密结合构建林业三大体系的需要制定各项目的研究计划与实施方案,避免脱离实际,切实为现代林业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各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的。
  二、严格经费管理。各单位对经费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按期总结进展。每个项目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地执行,并按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年度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我局科技司,总结材料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

  附件:2008年度国家林业局重点科研项目计划表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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