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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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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办受理函[2008]23号
【发布日期】 2008-11-18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08]2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的规定,我部组织专家对申请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评合格的机构名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 、“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realestate.gov.cn)”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www.cirea.org.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08年11月18日至12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电子政务处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190
       办公厅电子政务处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  附件:

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

  北京市国盛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国潼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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