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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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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08〕878号
【发布日期】 2008-12-03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环办函〔2008〕8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部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8〕18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提高报表的编制质量。
  二、填报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做好财产与账务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内部往来核对、资产质量核对、损益及时结转等工作的基础上,以2008年12月31日会计决算结果和相关资料为填报依据,统一使用企业报表处理软件(2008版),认真组织编制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国有资产运营情况。 
  三、填报企业在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同时,应认真撰写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对本企业国有资产年度增减变动情况、运行效益、分布结构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系统分析,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各单位对所属企业填报的2008年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后统一以正式文件于2009年3月底前报规划财务司。具体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上报文件、2008年度本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企业户数变动分析、年度间主要指标变动表,并按以上次序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全部企业分户数据电子文档。
   (三)本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报告。
   五、为减轻企业填报负担,本套报表的数据处理软件加挂了与财政部《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提取与自动生成功能。
   请登录我部网站(www.sepa.gov.cn)下载报表编制培训课件。在报表编请制过程中,如遇编制口径、软件操作等问题,请及时与规划财务司财务处及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报表填报咨询电话:(010)66556142 联系人:杜会杰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010)58561199转2

  附件:1.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  2.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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