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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视传输电缆、光缆损坏损失计算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2-04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视传输电缆、光缆损坏损失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
  由国家广电总局规划财务司组织,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编写的《广播电视传输电缆、光缆损坏损失计算标准》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该项标准编号为GY5079-2008,于二○○九年二月一日起实施。
  《广播电视传输电缆、光缆损坏损失计算标准》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国家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

  联系电话(传真):(010)68020046。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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