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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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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办函发字〔2008〕259号
【发布日期】 2008-12-17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报告
办函发字〔2008〕259号

 

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年来,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适应形势变化,把握发展趋势,立足林业实际,勇于开拓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打造“阳光林业”、调动全社会参与现代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你办《关于报送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传达贯彻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情况的通知》(全政办〔2008〕12号)要求,现将我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8年工作回顾
  (一)规范操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修订并完善国家林业局公文发文稿头纸,将政务公开和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如果不涉密,就必须确定公开方式,明确“社会公开”或“内部公开”;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
  (二)强化能力,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政务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继2007年第二次信息化工作会议暨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研讨会之后,2008年4月,我局又在云南昆明举办了一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对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和综合处处长进行专门培训,在认真分析当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的前提下,具体负责人员就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政务公开管理体制、政务公开主体、政务公开方式、政务公开内容和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并组织参训人员就有关业务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从而多形式、全方位地提高了大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同时,在中国林科院和贵州省林业厅召开的办公室主任会议上,专题讲解政务公开有关知识。通过上述工作,使得政务公开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依法行政已逐步成为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的自觉行为。
  (三)夯实基础,认真编制《目录》和《指南》。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国家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编制了《国家林业局2003至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国家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覆盖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全部文件信息,为我局政务公开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提高效率,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除利用局公报、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形式公开林业政务外,我局还进一步借助于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专题栏目,在文件印发之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上网发布我局产生的不涉密文件,具体包括局发文、局办发文和专用字号文,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子网络的独特优势,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提高政务公开的现代化水平,满足社会各界的多方面需求。
  (五)全程介入,逐步转变政务公开方式。在制定林业法律法规、林业发展战略和林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除进行结果公开外,还通过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报刊杂志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社情民意。在决策林业重大事项前,举办社会听证、专家论证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科学合理。通过上述工作,积极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工作运行过程公开转变,由事后公开向事前公开转变,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探索规律,深入开展林业政务公开调查研究工作。为提高林业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我局除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外,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开展的其他调研工作中也相应增加政务公开方面的内容。在调研工作中,深入了解基层的需求是什么,准确掌握到底哪些属于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普遍关心的问题,哪些工作环节最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及时梳理和调整林业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林业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林业政务公开水平。同时,加强对林业政务公开理论的研究,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林业政务公开的发展趋势,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推动林业政务公开健康发展。
  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些司局、直属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还不够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还不到位,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公开不够等。对此,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二、2009年重点工作
  200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精神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统筹管理、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高林业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大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实现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作出应有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抓好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凡属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如实公开;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认真实施林业政务公开运行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做到责任分解,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
  (二)突出抓好林业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在抓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加强对林业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当前,要重点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棚户区改造等扩大内需工程实施过程中,特别是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多、更直接地了解政府的工作,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抓好林业政务公开落实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在信息形成过程中就明确是否应当公开,并通过一定的途径、方式及时进行公开。同时,要转变观念,放下架子,认真受理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林业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有效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四)突出抓好林业政务公开现代化工作。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坚持传统方式与新型方式并举,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方式,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提高影响力。当务之急是要研制开发一套体现我局特点的林业政务公开管理软件,作为二级网站直接挂接在国家林业局网站上,为广大人民群众随时查询国家林业局有关文件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三、两点建议
  (一)加强交流和沟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政务公开已上升为法律层面,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许多工作都在探索阶段,部门之间、部门和地区之间急需交流和沟通。建议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协作组交流活动,为各部门、各地区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同时,经常举办有关业务培训班,对政务公开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和分析,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政务公开的素质和能力。
  (二)实施统一归口管理。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由国务院办公厅主管,决策公开、办事公开等其他方面的公开业务均由国家预防腐败局主管。多头管理,体制不顺,操作起来诸多不便,建议从国家层面理顺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尽可能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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