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字〔2008〕19号
【发布日期】 2008-12-1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
穗字〔2008〕19号

  11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到广东出席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随后,深入广州、梅州、深圳等地视察指导工作。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上,就加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了重要讲话,并在深圳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刻总结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要切实加强对中央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保证。
  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广州的改革发展、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贺国强同志讲话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
  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自觉用讲话精神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实践
  要结合当前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影响日趋深入、我市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的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落实好近期省出台的十六项措施、市出台的十八项措施,以及进一步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各项思路和措施;要切实做好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认真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着力开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粤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穗字〔2008〕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各级纪委要把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从总体上做到“五个结合”:把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抓好我市《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同纪念改革开放和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历史经验,不断研究探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成功经验、做法,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同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争当服务促进保障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同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二、以贯彻落实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为重点,促进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1月,市委印发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并结合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各新闻媒体在近期要组织学习贯彻《实施方案》的系列报道,营造我市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市纪委要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学习会,对近期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实施方案》工作进行专题学习和部署。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要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我市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要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2009-2010年计划安排的总投资6500亿元的60个重大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上去,干部不倒。加强对市委、市政府“惠民66条”和“补充17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2010年亚运会场馆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对口援建汶川地震灾区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要按照贺国强同志的要求,着力抓好四个环节:加强对中央及省、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规划、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中央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审批和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明白帐;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和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杜绝“豆腐渣”工程。三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同志在“完善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问题”专题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四个紧紧抓住”的要求,以深化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切实解决惩治和预败腐败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用严肃的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尽快启动、落实和实施,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观望懈怠、贻误时机,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行为。把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追究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相关责任人或领导干部的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在项目投资中各行其是、先折后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铺张浪费或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甚至玩忽职守的行为。从严查处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及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灾后重建等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的行为。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要认真落实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精神,以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理念,按照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提高统筹使用和科学配置干部资源的能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探索破解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难题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办法,不断开拓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新局面。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开展好“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纳入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塑造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要加强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队伍建设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思路和意见,重点围绕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总体规划、提出具体要求。
  三要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按照贺国强同志“要不断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的要求,不断加强派驻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市纪委领导分工联系派驻单位制度,派驻单位工作报告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年度党风廉政状况分析、谈话等制度,不断规范派驻统一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向市属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探索区、县级市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轮岗交流、干部挂职锻炼等工作制度,着力推动干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制度改革;逐步实行重要岗位人选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拓展干部选拔渠道,着力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要以深入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就我市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协调组织、人事、编办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2008年12月19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