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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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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2号
【发布日期】 2008-12-2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出版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2号

 

  根据《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内容,海关总署对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规范申报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统计商品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正式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2009年版《规范申报目录》、《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要求填制报关单并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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