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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统一时点底图(航天遥感)生产项目招标(招标编号:TDDC2008-06)更正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2-25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统一时点底图(航天遥感)生产项目招标(招标编号:TDDC2008-06)更正公告

 

  现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统一时点底图(航天遥感)生产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DDC2008-06)更正:
  1、投标人须知第12.3条,补充:“投标文件封面颜色须与投标文件内页颜色保持一致。”
  2、投标人须知第22.1条,原为“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计算各投标人所投各分包的最终得分,并以分包为单位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形成书面评标报告。”,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计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形成书面评标报告。”
  3、投标书(格式)资质卷“表二 投标人以往有关业绩一览表”中原为“(填写投标人2005年1月-2008年10月之间所完成的航天、航空正射影像图生产等方面的项目。……)”,现更正为“(填写投标人2005年1月-2008年10月之间所完成的航天正射影像图生产等方面的项目。……)”。
  4、各投标人承担的“类型二”中由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组织实施的项目,其业绩按如下方式认定:对于已开具过用户证明、且合同面积和完成面积一致的项目,不再开具用户证明,除此之外,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即投标人须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开具用户证明。投标人应将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开具的用户证明附于投标书资质卷内。
  特此公告。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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