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8年高等教育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
林计发〔2008〕268号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08〕430号)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08年秋季学期中央高校特别资助政策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08〕446号),现下达你校2008年项目资金预算30万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5 高等教育,财政授权支付。现将具体项目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资金13万元。专项用于你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秋季学期临时伙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补贴期限5个月(秋季学期)。
二、秋季学期特别资助政策资金17万元。专项用于你校汶川地震灾区学生的资助,确保灾区学生顺利就学。
你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宣传和思想工作,确保高校稳定。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