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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0期--批准《海关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和《海关信息化术语》2项海关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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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0期
【发布日期】 2008-12-2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0期--批准《海关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和《海关信息化术语》2项海关行业标准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和《海关信息化术语》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序号

海关标准编号

海关标准名称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HS/T 21-2009

《海关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

2009年2月17日

2009年3月1日

2

HS/T 22-2009

《海关信息化术语》

2009年2月17日

2009年3月1日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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