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及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申报全网测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决定在2009年1月12日启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确保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定于2009年 1 月 10 日进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全网测试。
本次测试还包括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申报、债券大宗交易免经手费等业务内容。
现将有关测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
1、模拟集中竞价系统委托发送、成交接收和行情接收。
2、协议交易意向报价、成交申报、定价委托、双边报价、成交确认、意向报价行情接收。
3、通过实时开户系统申报、撤销、变更、查询账户使用信息,通过D-COM实时接口查询券商申报的全部证券账户使用信息、查询券商申报的使用信息中全部证券账户号码对应的注册资料,以及通过D-COM系统接收查询结果、账户资料变更以及使用信息变更。
4、债券大宗交易免经手费。
5、接收结算数据并验证数据正确性。
二、具体安排
1、本次测试的具体内容详见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技术专栏”中《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及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申报全网测试方案》,请据此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2、测试时间为2009年1月10日(星期六)9:15至13:30。其中,9:15至9:30为上午集中竞价交易时间,9:30至10:00模拟上午交易,10:05至10:30模拟下午交易,10:30至11:15模拟协议交易;13:00之后接收结算数据。
3、各参测单位测试前务必做好数据备份和充分的测试准备工作;测试完成后,做好系统和数据的恢复工作,确保下一交易日的交易正常安全进行。
4、测试结束后,各会员单位汇集下属营业部的参测情况,并登录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技术专栏”的“网上填报”,填写相关测试结果反馈表(见测试方案之附表)。请于2009年1月10日18:00前完成填报工作。
5、要求原大宗交易系统的用户均必须参加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测试,各会员单位均必须参与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申报业务测试。本所将对此次测试情况进行跟踪,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本所要求完成本次测试工作的,将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在会员业务专区予以公示。
6、测试日的所有数据仅为技术测试使用,不能作为任何交易、非交易及开户等业务的依据。请会员及相关单位做好向投资者的宣传提示工作。
7、若无另行通知,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将于2009年1月12日正式上线启用;证券账户使用信息申报业务的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三、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0755—82083510、0755—8208351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0755—25987818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0755—83182222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