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广东省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拆迁估价报告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深国房〔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01-03
【实施日期】 2009-0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拆迁估价报告的通知
深国房〔2009〕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决定》(深国房[2008]298号),现就规范我市房地产拆迁估价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可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出具房地产拆迁估价报告,使用统一的“深圳市不动产估价报告”封面和封底,按规范要求进行装订。
  二、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出具的估价报告由估价师通过本人密钥撰写和审核,经估价机构密钥确认后方可打印,具有统一的电脑编号。
  三、不规范的房地产拆迁估价报告不得使用。
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一月三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