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成人员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军分区司令、市长助理、监察局局长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安排有关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必要时可邀请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二、会议任务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报请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讨论制定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请求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嘉奖、记功、表彰有关单位、集体和个人及其它重要请示事项,听取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议题报批程序
(一)每周一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收集议题,报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审核,由市长审定;上会议题确定后,一般不临时追加议题,确有特殊情况,须报市长批准。
(二)凡上会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由议题主汇报单位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审定;汇报材料(一式30份,A4纸)必须在会前两天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汇报材料应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炼,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上会材料收集后,由办公室综合科提前将上会材料送出席会议领导审阅。
四、会议纪律
(一)会议出席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向秘书长打招呼,并向市长请假,其他列席会议人员向秘书长请假。
(二)会议期间,若无特殊急件,市长、副市长及其他出席领导同志一般不处理与会议无关的内容,其他列席人员严禁在会场随意传递与会议无关的文件,特殊紧急文件,须经秘书长同意后,由办理会务工作人员传递。
(三)所有与会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按时到会,严禁迟到、早退,严禁在会议期间接打手机和大声喧哗,确保会场纪律。
(四)议题汇报必须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情况下不带助手,确需带助手的,原则上只限带一名;汇报时必须思路清晰,言简意赅,避免空话套话,严禁汇报与议题无关的内容,汇报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五)审议议题时,与会领导和列席单位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根据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每个议题请示事项最后由市长决定。
五、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一)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内容要尽快形成纪要,会议纪要由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审核、市长签发。
(二)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跟踪督查,信息科要及时编发信息,宜于公开的内容,应按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和方式由秘书长审定,确保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贯彻和及时落实。
二○○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