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大连市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我市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省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市场安全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复杂性,切实搞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和未通过消防安全审核的娱乐场所。
严厉查处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彻底清除娱乐场所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月8日前)。
市及各区市县建立娱乐场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协调文化、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开展整治工作。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级文化、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对本辖区内的文化娱乐场所逐一检查,彻底摸清本地区娱乐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重点。文化部门及时将本辖区娱乐场所名单通报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将摸底情况于2009年1月9日前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清理整治阶段(2009年1月9日—3月10日)。
各地区、各部门对全市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及未通过消防安全审验的娱乐场所予以取缔。对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各区市县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分别于2009年1月29日、2月25日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
3.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3月11日—3月30日)。
3月11日至20日,各地区、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并将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3月21日起,市联席会议将组织有关部门赴各地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各区市县于4月5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依法行政,从严管理,认真研究本地区、本系统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文化部门是娱乐场所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娱乐场所违法经营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场所、超过限定时间、超出核定消费者人数经营的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歌舞娱乐场所和非节假日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电子游戏场所。
公安部门要强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加大对娱乐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娱乐场所营利性陪侍、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娱乐场所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人员的消防培训,提高娱乐场所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加大对娱乐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照经营娱乐场所,要依法查处取缔;对无有关许可证的经营场所,要及时移交有关许可部门;对有关部门通报的许可证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娱乐场所,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娱乐场所公用物品消毒、空气质量的检查,督促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环境管理,对噪声、废气和废水等污染扰民的娱乐场所要坚决依法查处,限期整改,确保周边居民的合法环境权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省政府要求,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于建军为总召集人,由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市娱乐场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娱乐场所安全工作。市文化局为联席会议综合牵头部门,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以加强联系和信息沟通。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一是联席会议根据文化市场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无特殊情况要按时到会。二是联席会议议题事先由有关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初审汇总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提交议题的单位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三是联席会议讨论和研究的重要事项,经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办,并将落实情况报告联席会议。
各区市县也要相应成立娱乐场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指定联络员,制定工作规则,组织协调本地区工作。各区市县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联络员名单,于1月9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2.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各区市县及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将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系统抓。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接到户”的责任制,要把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落到基层、落到人头、落到实处。
要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节假日期间,各级文化、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节日期间娱乐场所检查工作,加强对娱乐场所的巡查,确保娱乐场所管理不出现空白点。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12318要保持畅通,娱乐场所的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同时,要责成各娱乐场所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失察、违反法规、因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督察制度,市娱乐场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提出批评。 3.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整改重点问题。
要加大对娱乐场所检查力度和频率,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根据省政府安排,春节前组织两次集中突击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娱乐场所是否取得各部门颁发的许可、批准文件;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等是否完整好用;是否超员、超时营业。检查中要做到“五个一律”,即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采用易燃材料装修的一律停业整改;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本着依法行政、处理及时、从快从严的原则,认真加以解决。对违法经营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娱乐场所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治完善,不合格设施整治要迅速彻底,存在隐患的场所有条件的要改善,没有条件的要关停。要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保留好审批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各娱乐场所行政审批部门要对审批档案进行一次清查,根据审批条件,缺什么补什么。对于无娱乐经营许可证、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凡在2006年3月1日前已实际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只要其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取得环保批准,并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举行听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为其补办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对依法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文化主管部门应要求其在30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并报发证的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既无娱乐经营许可证、也无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躲避专项整治的无证照经营场所,由文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予以配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各地区、各部门要克服侥幸心理、麻痹大意思想和厌战情绪,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负责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地抓好娱乐场所的安全工作。
附件:
市娱乐场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于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召集人 :王星航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吕守卒 市文化局副书记
宁 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江 武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范茗 市卫生局副局长
马成恩 市环保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联系电话:82185693)。吕守卒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