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参照2009年工作要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OO九年一月六日
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
一、2008年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2008年,我市的政府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进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新解放、新崛起、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认真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在政府法制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工作
2008年,法制办共受理市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草案51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实施的32件(其中包括政府令5件,市政府通告3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2件,经审核不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2件,正在办理的5件。
法制办对每一个规范性文件草案都严格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办理: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广开言路,虚心听取所涉县区和工作部门建议和意见,认真进行研究,以确保文件的专业性、严密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认真调研,慎重操作。对每一个规范性文件草案,法制办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精神,仔细了解全国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进度、主要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并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可行性评价,坚持必要的及时发,时机不成熟的暂缓发,已过时不予发,以确保文件出台的必要性、适时性和可行性。三是认真核对,仔细修改,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认真进行修改,必要时直接负责起草。已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开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开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开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开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等。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从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把其列入重要日程,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成立了以市政府秘书长马璞同志为组长,15个有关局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开封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为了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拨付了专项工作经费,配备了办公设备,并从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了清理办公室,专门从事此项工作。三是及时制发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08)41号),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并明确了督促检查措施。四是召开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法制办主任参加的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清理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制定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步骤和方式、方法、标准等做出了专题安排部署。
法制办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市政府各类文件2248件,筛选出规范性文件587件,市政府法制办对587件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了保留、修改、废止三类拟处理意见,具体为:拟保留的文件共283件(其中市政府令15件,机关代字为汴政的146件;机关代字为汴政办的122件);需要修改的文件共58件(其中市政府令2件,机关代字为汴政的47件,机关代字为汴政办的9件);拟废止的文件共246件(其中市政府令1件,机关代字为汴政的118件;机关代字为汴政办的127件)。目前,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市政府第26号、27号令对外进行了公布。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2008年以来,市政府共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66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五县共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121件,其中,有效备案45件,五区中金明区向市法制办备案3件,市政府各部门中交通局、科技局、城管局等局委向市法制办备案文件8件。法制办克服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紧缺的困难,按照“有备必审”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做到了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按时审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完善制度建设,法制办起草了《开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第24号令的形式进行了发布。
(四)圆满完成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2008年,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豫政法(2008)25号)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上网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08)121号),对此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上网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信息录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开。全市共录入行政执法人员8158人,通过审核共废止原持证人员1533人,凡未在河南省政府法制网上公布的人员,所持证件一律视为无效,不得再以该证名义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办证程序对部分新申请办理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后,为这些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新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及时录入上网,既保证了行政执法人员正常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又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完成了全市的信息录入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工作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通过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有力措施。2008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08)108号),要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总结贯彻《纲要》和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切实抓好本单位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使工作落到实处。法制办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6个。为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法制办不断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的典型经验,适时组织示范单位与其它开展同类活动的县、区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以此提高我市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标准。
(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做好2008年度目标考评工作
为了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及评议考核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认真总结两年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尽快改变落后工作局面,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调整了开封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内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完善评议考核的工作机制,制定出2008年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方案,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考核,确保各县区、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的年度评议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豫政责办(2008)72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08)137号)精神,市政府法制办对2008年度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并认真做好部门内部的考评工作。
2008年全市各有关单位共报送规范性文件329件,行政执法案卷186卷、行政复议案卷37卷。法制办全力以赴,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所报送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案卷进行了审查。规范性文件考核小组主要审查所报送文件的制定是否越权,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是否相互冲突,是否适当,是否违背法定程序,经审核,共发现问题文件4件,并及时向问题文件所涉部门发函进行了纠正;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案卷考核小组主要审查所报送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案卷的执法主体是否适合,是否符合法定权限,适用依据是否准确等。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的标准,给出适当的分值。目前考评工作基本结束,考评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市目标办,考核分值将列入市级目标管理考核总分。
(七)认真做好市政府行政复议和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2008年法制办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9件,其中维持26件、撤销1件、终止1件、移送1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办理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118件,办结80件,其中维持61件、撤销13件、退回重查6件,正在办理38件。
行政复议是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一项法定监督制度,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法律救济的法定渠道之一。市政府对行政复议工作非常重视,2008年10月24日周以忠市长对行政复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应予以支持。市财政拨出行政复议专项经费1万元,从2009年开始,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障。
法制办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护短,不遮掩,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或撤销。通过信访复查、复核和行政复议,积极做好当事人工作,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2008年,复议应诉科被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复议应诉科陈培鸿同志和杞县法制办翟云雷同志被评选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工作者。在11月份召开的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专题研讨会上,赵凯同志荣获优秀论文奖。
(八)认真做好市政府应诉工作
2008年法制办共办理相对人诉市政府案件26件。随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意识提高和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对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市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也在逐年上升,法制办收到法院应诉通知后,都认真对待,深入研究案情,按照“穷尽法律、穷尽证据”的要求,及时确定办理案件的思路、依法答辩,做好出庭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了市政府的合法权益,应诉案件市政府全部胜诉。
(九)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
2008年法制办共办理房屋拆迁行政裁决122件,市政府强制拆迁决定3件,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24件。法制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领导当好法律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如城市拆迁是我市旧城改造的重要环节,法制办认真做好拆迁听证和拆迁行政裁决法律审查,快审、快办市政府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保证水系工程等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年初以来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均依法、及时地提供了法律意见,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了法律支持。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查了大广高速项目合同、市孙李唐城中村改造项目和补办市实验苗圃林权证请示等法律事务的审查、办理了市政府对于城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职责的答复以及市政府驻郑办与河南索克公司合同纠纷案等,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开封复兴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意见。
(十)存在问题
市政府法制办各项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不断深入,法制工作量增加与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达不到国务院关于“健全市县政府法制机构,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要求”;二是对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任务还缺乏科学统一安排,对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法制工作协调指导不够;三是法制办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市政府领导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些都制约着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
二、2009年市政府法制办工作要点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推进我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工作队伍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把政府法制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研究总结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行政复议和应诉、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文件备案等工作经验,与我市的实际紧密结合,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促进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精神,使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五)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都要努力学习政治,钻研法律业务,主动承担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的职责,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