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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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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盐政办发〔2009〕7号
【发布日期】 2009-01-07
【实施日期】 2009-0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盐政办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盐城市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盐城市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

  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基础工作和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统一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的指导思想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切实加强和完善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以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依托,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街道、乡(镇)和社区。组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基层组织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创建劳动关系台帐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劳动关系基础信息,实现动态管理;构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建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体系向街道、乡(镇)、社区延伸的覆盖面2009年上半年要达到40%,年底要达到100%。
  三、方法步骤
  推进工作从2009年元月10日开始,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一)准备启动阶段(元月10日-2月20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动员部署。
  1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层层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
  2动员部署。各县(市、区)要开展动员工作,对推进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21日-9月30日)
  主要任务是落实人员、搞好培训、摸底调查、建立台帐。
  1落实工作人员。考虑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可以先明确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劳动保障协理员兼职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增加社区公益性岗位,选聘热心街道、乡(镇)和社区工作的合适人员,担任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关系协理员。
  2进行岗前培训。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为其深入用人单位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3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按照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要全面摸清辖区内用人单位情况,逐户进行登记。具体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并督促辖区内其他用人单位及时到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4、建立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统一编制的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管理软件,规范业务处理流程,统一业务指标体系。各街道、乡(镇)、社区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采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数据录入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对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劳动关系基础台帐。
  5完善协调机制。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探索在街道、乡(镇)、社区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掌握了解劳动关系双方可能发生纠纷的情况。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解决。对难以调处解决的纠纷,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妥善解决,有效控制和减少辖区内劳动争议和信访案件的发生。
  6整改提高。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并针对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各种因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和对策,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总结检查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完善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1总结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的经验。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及时进行提炼和规范,将其提升为政策和制度层面,努力做到延伸触角、组建队伍、夯实基础、规范服务、综合治理,为逐步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2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研究调整和优化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劳动关系组织体系,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协作、探索模式、合力推进。努力实现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创新管理、完善机制,提升能力。
  3联合检查。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照目标要求量化评比,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延伸,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街道、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量化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到人,下大力气加快推进。
  (二)深入基层,指导到位。
  各级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特别是对难点、热点问题较集中的单位要面对面地指导,全力抓好基础调查工作,充分准确掌握劳动用工信息,重点解决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等问题,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式。
  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在实际工作中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分析和研究解决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对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的认识,并通过建立板报、专栏、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使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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