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09年公路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9〕 3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09年公路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八日
鸡西市2009年公路绿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09年公路绿化任务,结合我市公路交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开展公路绿化工程为重点,以“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部门联动、分步实施”为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公路绿化任务。
二、主要目标
2009年全市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1487公里(其中,人工林、自然林255公里、净绿化里程1,232.83公里),栽植346.1535万株,绿化面积19,276.3亩。
(一)省、县、乡、村道绿化数量
1.省道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201.56公里,栽植183.7274万株,绿化面积5,656.94亩。
2.县道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142.20公里,栽植66.914万株,绿化面积3,342.5亩。
3.乡道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643.50公里,栽植72.4986万株,绿化面积6,972.265亩。
4.村道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245.57公里,栽植23.0135万株,绿化面积3,304.595亩。
(二)县(市)、区道绿化数量
1.鸡东县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167.60公里,栽植11.9529万株,绿化面积2,082.7亩;
2.密山市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679.46公里,栽植142.861万株,绿化面积13,173.63亩;
3.虎林市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228.51公里,栽植39.8117万株,绿化面积2,197.2亩;
4.鸡冠区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23.63公里,栽植4.2404 万株,绿化面积463.16亩;
5.滴道区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42.89公里,栽植4.4225 万株,绿化面积175.38亩;
6.恒山区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19.25公里,栽植31.77 万株,绿化面积263.76亩;
7.梨树区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30.90公里,栽植104.435 万株,绿化面积698.46亩;
8.城子河区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15.35公里,栽植1.61 万株,绿化面积53.67亩;
9.麻山区计划完成公路绿化里程25.25公里,栽植5.05 万株,绿化面积168.34亩。
三、任务分配
(一)鸡东县
1.省道方虎线绿化里程12.14公里,栽植银中杨1.4855万株,绿化面积185.7亩。
2.县道鸡密线绿化里程7.80公里,栽植0.624万株,绿化面积117亩。
3.乡道(32个村)绿化里程138.34公里,栽植柳树9.2225万株,绿化面积1,668.15亩。
4.村道(9个村)绿化里程9.32公里,栽植柳树0.6209万株,绿化面积111.85亩。
(二)密山市
1.省道2条(方虎线、富密线)绿化里程79.80公里,栽植39.35万株,绿化面积2,969.3亩。
(1)方虎线绿化里程75.80公里,栽植39.19万株(柳树3.99万株、紫穗槐25.3万株、云杉9.9万株),绿化面积2861.3亩。
(2)富密线绿化里程4.00公里,栽植柳树0.16万株,绿化面积108亩。
2.县道3条(鸡密线、知兴线、连档线)绿化里程134.40公里,栽植66.29万株,绿化面积3,225.5亩。
(1)鸡密线绿化里程57.70公里,栽植28.46万株(柳树2.31万株、紫穗槐19.23万株、云杉6.92万株),绿化面积1,384.7亩。
(2)知兴线绿化里程42.60公里,栽植21.01万株(柳树1.7万株、紫穗槐14.2万株、云杉5.11万株),绿化面积1,022.4亩。
(3)连档线绿化里程34.10公里,栽植16.82万株(柳树1.36万株、紫穗槐11.37万株、云杉4.09万株),绿化面积818.4亩。
3.乡道(17个村)绿化里程265.66公里,栽植杨树21.253万株,绿化面积3,984.915亩。
4.村道(36个村)绿化里程199.59公里,栽植杨树15.968 万株,绿化面积2,993.915亩。
(三)虎林市
1.省道方虎线绿化里程69.20公里,栽植7.94万株(柳树7.54万株,丁香、水蜡0.12万株,黄槐0.28万株),绿化面积1,231.7亩。
2.乡道(19个村)绿化里程134.20公里,栽植柳树、黄槐26.8431万株,绿化面积813.2亩。
3.村道(11个村)绿化里程25.11公里,栽植柳树5.0286 万株,绿化面积152.3亩。
(四)鸡冠区
1.省道鸡图线绿化里程6.98公里,栽植杨树1.9304万株,绿化面积386.15亩。
2.乡道(6个村)绿化里程13.10公里,栽植柳树1.83万株,绿化面积61.01亩。
3.村道(3个村)绿化里程3.55公里,栽植柳树0.48万株,绿化面积16亩。
(五)滴道区
1.省道鸡图线绿化里程0.84公里,栽植杨树0.2215万株,绿化面积35.36亩。
2.乡道(6个村)绿化里程37.85公里,栽植柳树3.785万株,绿化面积126.16亩。
3.村道(2个村)绿化里程4.20公里,栽植柳树0.416万株,绿化面积13.86亩。
(六)恒山区
1.省道鸡图线绿化里程7.20公里,栽植29.365万株(杨树0.565万株、紫穗槐28.8万株),绿化面积183.6亩。
2.乡道(5个村)绿化里程10.55公里,栽植柳树2.105万株,绿化面积70.16亩。
3.村道(1个村)绿化里程1.50公里,栽植柳树0.3万株,绿化面积10亩。
(七)梨树区
1.省道鸡图线绿化里程25.40公里,栽植103.435万株(杨树2.435万株、紫穗槐101万株),绿化面积665.13亩。
2.乡道(3个村)绿化里程5.50公里,栽植1万株,绿化面积33.33亩。
(八)城子河区
1.乡道(6个村)绿化里程13.05公里,栽植1.41万株,绿化面积47亩。
2.村道(1个村)绿化里程2.30公里,栽植柳树0.2万株,绿化面积6.67亩。
(九)麻山区
1.乡道(5个村)绿化里程25.25公里,栽植5.05万株,绿化面积168.340亩。
四、绿化工程标准
(一)树种要求
1.以银中杨为主,要求选用速生、无絮、干直,粗细、高矮均匀,乔灌木冠型优美,根系发达的优质壮苗,经检疫无病虫害。外进苗木采用与鸡西地区气候相近地区的苗木,以黑龙江省、吉林省为好。
2.规格:省道、县道行道树乔木胸径4-5cm;乡村公路、育苗林乔木胸径2-3cm;灌木丁香等高度在1.5m以上,冠幅0.8-1m;灌木紫穗槐地径2-3mm。
(二)栽植要求
大坑大水,坑径比根幅大10cm,坑深比根长大20cm以上,一般采用直径60cm圆形坑,上下等宽。个别路段需要换土栽植,严禁使用砂石、瓦砾、炉灰、火烧矸等。做到整齐划一,植树场地平整干净,植后树木白化,树盘整齐一致美观。后期经常巡查,发现有歪的、倒的及时扶正或重栽,及时除萌蘖,如遇连续干旱,及时浇水。
(三)具体路线要求
1.省道鸡图线k0-k10+500(原201支线):在原有行道树外侧栽植银中杨,使其达至6行,株距4米,行距3米,品字形栽植。
2.省道鸡图线k24-k64+400:按照建设10米绿化带要求,在原有行道树外侧栽植2行银中杨,株距4米,行距3米,品字形栽植。边坡栽植紫穗槐2行,株距0.1米,行距0.2米。
3.省道方虎线育林带:选在不受改扩建影响的路段,宽20米,长度不短于1公里,成片栽植。株距2米,行距1米。其中,鸡东县不少于2片,密山市、虎林市不少于3片,用于方虎线2-3年改造后绿化用苗使用。
4.县级公路:按照建设5米绿化带要求,栽植2行,株距5米,行距2米。补植路段与已有行道树成行成线,新植路段品字形栽植。
5.乡村公路:株距2米,行距2米,栽植不少于1行。补植路段与已有行道树成行成线,新植路段品字形栽植,具体路段因地制宜确定行数。
五、时间安排
(一)从2009年1月9日始至3月1日,各造林绿化单位完成作业设计、地块落实和苗木调剂供应等准备工作。
(二)4月10日前,各乡镇完成村屯绿化占地清障等准备工作。
(三)5月10日前,各造林绿化单位完成造林绿化苗木栽植工作。
(四)5月20日前,各造林绿化单位完成对造林绿化栽植苗木的扶正、踩实、浇水等抚育工作。
六、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鸡西市公路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兆力(市长)
副组长:王广跃(副市长)
成 员:王吉利(密山市市长)
杜吉军(虎林市市长)
刘 军(鸡东县县长)
冯 昕(鸡冠区区长)
朱宝志(城子河区区长)
李敬堂(滴道区区长)
梁飞翔(恒山区区长)
王 应(梨树区区长)
钱言考(麻山区区长)
鞠大忠(市交通局局长)
刘正凯(市林业局副局长)
公路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卢宏伟兼任,副主任:李汉武,成员:张中民、陶永勤、刘景云、郭军、王庆凤、王晶、李庆华、周岩。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局。
七、推进措施
(一)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车、板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造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宣传造林绿化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
(二)绿化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按本方案要求负责本地区公路绿化造林的征地组织、选购苗木、适时栽植等工作。
(三)林业部门要保证林业资金补贴足额到位。
(四)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绿化造林组织机构,对本地区的公路绿化工作进行实施安排和监督指导。交通部门履行督导检查职责。
(五)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抢前抓早,根据本地实际,做好植树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公路两侧绿化后的苗木护理工作,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预期绿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