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省自主创新产品的通知
闽科高〔200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闽委发(2006)21号)精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科高(2007)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09年度省自主创新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央关于要始终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的要求,为服务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发挥政府采购在拉动内需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全年按季度分4批进行。
二、根据《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申报归口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推荐。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经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签章后,由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汇总上报。
三、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管理办法》及《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省自主创新产品申报的宣传和推荐工作。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必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产品暂缓推荐,并及时通知企业补充相关内容后再上报。审查通过的材料按时集中上报,上报材料清单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管理办法》可从省科技网(网址:www.fjkjt.gov.cn)“专项工作”中“高新技术”内下载。《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从附件1下载,《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材料清单》从附件2下载。
五、申报要求:
1、未能提供产品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和自主品牌(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等复印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纸质材料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一份。
3、申报材料委托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各设区市科技局应于2009年2月、5月、8月、11月的最后一天(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其它方式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将材料送达。
送达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一层
联系人:李小玲
联系电话:0591-87857412 13805095374
E-mail:fjcyzx@163.com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蔡映辉
联系电话:0591-87881523 15880031717
E-mail:cyh@fjkjt.gov.cn
二○○九年一月八日
附件:1.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
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列出具体申报材料清单,但必需材料务必提供,只要申请表里有的项目,能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都要提供辅助材料。
一、必需材料:
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普通装订成册。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面均采用普通纸质材料。
(一)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必须在申请表首页明确申报产品型号(系列号),联系方式一律填写"手机号码"。
(二)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属中外合资,应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
(三)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四)关于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书。可包括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登记证书、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等。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五)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六)产品采用标准证明。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八)省级以上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九)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主要用户报告等有效证明(如属出口产品需提交出口证明)。
二、辅助材料(对申请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作进一步说明,有利于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选择提交),一般包括:
(1)获得科技奖励证明、获得国家或省级部门立项支持的证明、科技成果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2)环保达标证明;
(3)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含)创新型试点企业证明材料;
(4)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企业技术开发机构证明材料;
(5)产品获得品牌情况证明材料(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免检产品称号;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其它品牌称号);
(6)企业通过质量标准认证证明材料(通过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认证或其他行业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