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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市热电企业蒸汽价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价工〔2009〕8号
【发布日期】 2009-01-08
【实施日期】 2009-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 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市热电企业蒸汽价格的通知
  宁价工〔2009〕8号

市各有关热电企业:
  2008年11月份以来,电煤价格有所回落,为维护生产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利益,经研究,现将南京第二热电厂、南京协鑫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蒸汽中准零售价格及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蒸汽出厂价格分别下调10元/吨,浮动幅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2日起执行。

 南京市物价局
  二○○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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