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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补充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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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贸工函[2009]11号
【发布日期】 2009-01-09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2009年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补充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
商贸工函[2009]11号

 

  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116号和118号公告,目前正在进行2009年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补充申报。为加强地方初核,规范申报文件,现发布地方申报有关产品出口许可企业名单(样表)参考格式,请各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紧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许可补充申报工作,按时保质报送有关企业的补充申报材料。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商务部外贸司联系并反映。
  联系单位:外贸司 工业品出口处
  电话:010-65197787 传真:010-65197434
  邮箱:wm_gongyepin@mofcom.gov.cn 
  附件一2009年XXX省(区、市)铁合金出口许可申报企业名单(样表)
  附件二2009年XXX省(区、市)柠檬酸(盐)出口许可申报企业名单(样表)

商务部 对外贸易司
二OO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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