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维护民工权益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2009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维护民工权益工作,确保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现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拖欠民工工资事件
春节即将到来,承担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企业职工情绪易波动,极易诱发重大安全事故,一旦管理不善将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当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第一位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
岁末年初,正是农民工一年辛勤劳动所得兑付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注意力放在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上,督促各水利施工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资金准备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制度。同时,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了解,对于因项目法人延误支付工程款而造成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程,要帮助施工企业做好项目法人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提前进行处理,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我厅。同时,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施工工期,关心在节日期间从事工程建设人员的生活,组织慰问活动,做到生产、生活两不误。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拿出更大的决心,更充沛的精力,更加严密过硬的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杜绝发生农民工集访、群访等过激行为或其他恶性事件,确保节日期间全省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展教育,增强节前施工安全意识
各水利施工企业要组织对企业施工人员进行一次节前专项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要在强化安全意识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全面剖析冬季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和事故易发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尤其是要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专项交底教育,确保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和技能,以及个人防护、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施工和监理单位,从现在至春节放假期间,要结合冬季水利施工的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活动,不得因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五防”,即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坍塌的管理。施工企业要强化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大型模板、深基坑开挖、围挡墙、临时用电、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确保万无一失。对易发重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检查监控。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做好检查整改的督促落实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各水利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受控。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同时加强跟踪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对无整改价值,不能确保安全使用的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等,要采取果断的措施,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淘汰。对易发重大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监控,并落实专人负责。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抽查。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事故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重大危险源是否安全受控。
五、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和报告制度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应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预案演练工作,制定出周密、具体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从组织指挥、人员调集、设施配备到紧急疏散、人员救护等方面都要做出详细的安排。要明确各自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到位应对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经济损失。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项目法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领导、工作人员的值班制度,实行节日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要注意和掌握所辖地区水利施工企业和水利建设工地情况,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上报信息。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