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督办检查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利民行动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利民行动取得了丰硕成果。200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我市将以为民、利民、便民、惠民为宗旨,以实现和维护好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继续在全市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利民行动。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利民行动工作要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围绕本单位职能职责的履行进行确定,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方面:加大“三供两治一绿”工作力度,解决好涉及民生的供水、供气、供热问题,做好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实施绿化工程,加快城市十项重点工程建设等项内容。
2、百姓安居方面:加大棚户区改造推进力度,加快平改坡改造,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加快农村泥草房建设等项内容。
3、上学就医方面:实施爱心助学工程,建立爱心助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贫困学生资助范围,完善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等项内容。
4、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城市水源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全市人民饮食饮水和用药安全等项内容。
5、就业和再就业方面:面向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扶持、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项内容。
6、扶贫解困方面:实施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和农村扶贫开发工程,积极落实扶贫开发项目,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致富能力和生活水平等项内容。
7、爱老护幼方面:推进社区老年人活动站、儿童福利院建设,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保障孤残儿童正常生活等项内容。
8、公共服务方面:畅通市民诉求渠道,整合便民服务热线,深入做好支农惠农及客运交通工作。
9、维权方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自身权益,保障农民和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
10、其他方面。
二、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申报任务的筛选、确定工作。
2、坚持“一题一事”和符合实际的原则,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在当年内完成或有明显成效。
3、保证申报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原则上各单位申报的工作任务应不少于3件。
4、严格申报时限要求,各单位务于2009年1月19日前,将所确定的利民行动任务以正式文件(附电子版)上报市政府督办检查室。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督办检查室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