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9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8)9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归口负责,预防为主、纠防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下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等事件;
(二)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等事件;
(三)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事件;
(四)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为: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统一对外发布应急信息等。
四、部门职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清欠工作进行协调和监察,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相关单位支付工资;
市建委:负责规划区域内市直管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清欠工作,协助做好解决工资拖欠事件劳资双方有争议的工资核实工作,责令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对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市交通局:负责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清欠工作,协助省交通厅解决好高速公路在巢路段建设项目工资清欠工作。协助做好解决工资拖欠事件的劳动者工资核实工作,责令拖欠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对违法企业进行相应处罚;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欠工作,协助做好解决工资拖欠事件的劳动者工资核实工作,责令拖欠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市发改委: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及系统内报批的基建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缓报续建项目;
市经委:负责协调解决所属企业因关闭、破产、改制重组过程中的职工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所产生的突发事件;负责所监管的国有企业欠薪问题的协调处理,责令经营者支付工资;负责监督小窑厂、小作坊及其他中小企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小煤窑、小矿山及其他相关中小企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和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拖欠工资涉嫌逃匿和组织堵塞交通、冲击机关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讨薪的,以及假借讨薪,煽动群众闹事的,依法处理;
市司法局:协助现场疏导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市总工会: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劳动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积极协助政府参与突发事件处置。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和解决园区企业和园区建设项目拖欠工资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市财政局:安排欠薪保障应急资金;
市信访局、应急办:负责做好上访劳动者的思想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五、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严重拖欠工资的企业,同时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对易发生突发事件企业的监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梳理情况逐级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同时通知责任部门和公安、信访部门负责同志到场处置。
启动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并提出启动预案建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报市政府分管市长决定。
应急处置程序:
(一)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责任部门(按属地和归口管理原则确定)应迅速到场,稳定当事人情绪,并配合信访部门引导当事人转入市政府信访大厅。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信访部门按接访程序通知涉访涉欠单位人员接访。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听取和记录当事人意见,协商相关单位和企业提出处理意见。
(二)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迅速查处,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三)必要时,建议法院对欠薪企业进行财产保全,并先于强制执行。
(四)公安部门应自始至终维护现场秩序,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阻挠抗拒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严肃查处;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打击。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信息。
附件:
巢湖市规划区市直管范围解决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石光平 市政府
副组长:张自平 市劳动保障局
成 员:张佐瑞 市信访局
童光启 市发改委
薛 柏 市经委
马道云 市建委
沈童苗 市交通局
朱卫国 市水务局
戴尉华 市公安局
金世俊 市安监局
晏 琢 市总工会
项红星 市司法局
陈 明 市财政局
刘晓文 市开发区
黄金华 市应急办
段开梅 市劳动保障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段开梅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