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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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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其他机构  贵州省  
【发文字号】 花府办发〔2009〕5号
【发布日期】 2009-01-20
【实施日期】 2009-0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工作部门:
  今冬以来,我区降雨量较少,气温偏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从2009年1月1日到1月17日,我区共发生森林火灾5次,其中孟关乡1次、青岩林场1次、清溪办事处2次、青岩镇1次。随着春节长假来临和农村春耕生产的开展,各种野外用火增多,火灾隐患继续增大,森林火险等级进一步升高,今年的防火高峰期已经到来。2008年度,我区森防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除气候因素外,主要是有些乡镇和部门重视程度有所下滑,滋生了松懈麻痹思想,许多森防措施没有落实,工作不能到位,既不能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又无法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为了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杜绝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抓好当前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狠抓责任落实。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全市气温普遍较高,将出现三到四级森林火险等级,加之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等活动急剧增多,以及农事用火的增加,森林火灾隐患陡增,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不能思想松懈、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将森林防火工作列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各扑火专业队、应急队、巡逻队立即转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速战速决,杜绝森林火灾伤亡事故发生。要针对当前高火险天气形势,切实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森林防火任务,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地块和人员责任,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防、火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责任到人、到山头地块,到每个防火工作环节。
  二、严格火源管理,消除各种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管理机制,完善措施,做好具体的安排和部署,重点加强对森林火灾多发区、林区重要设施、村寨林区结合部等重要部位的防控力度。针对气温回升、农事火多及春节入山人员多的实际情况,加大对野外用火特别是对农村生产用火的管理力度,坚决制止在林区内烧灰积肥、烧烤、取暖做饭、吸烟等违规用火的行为;加大对入山人员的管理,要在通往林区的重要路口设置卡位,严格检查,严禁携带各种火种进入林区;要在重要的林区路段设置固定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凡没有设置或损缺的要立即设立和恢复;要采取相应措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严防死守,严禁携带香、蜡、纸、烛到林区上坟烧纸,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没收,对不听劝告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加强了望监测,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高火险地区、敏感区域的火情了望和巡护,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区森防办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确保信息畅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也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要及时掌握和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情况,确保信息上传下达;要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程序内容上报森林火灾情况;要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就近快速扑灭。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有线电视等媒体以及走村窜寨向广大市民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的教育,要特别加强对林区小学生的教育,不准违反规定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丢弃火种,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安全。
  五、加强督查,确保森防措施落实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工作部门要立即按照“护林人员到位、应急队伍到位、防控措施到位、资金物资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查处打击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的目标要求,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渎职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区政府督查室将于1月23日前对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落实“七个到位”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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