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开展“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开展“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本溪市开展“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坚持科学发展、实施民生工程、推进全面振兴”系列实践活动的总体方案〉的通知》(辽学组发(2008)7号)要求,市决定开展“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集中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饮水安全、垃圾处理、环境美化、植被恢复、村屯绿化等问题,优化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食品,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1.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积极争取并落实国家及省改水专项资金,建设饮水工程49处,解决37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染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划定和调整地表水源保护区,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采、选矿等排污企业,取缔水源地附近污染源。
2.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组织制定乡(镇)、村建设规划及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村方案。2009年2月底前建成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9个省级环境优美村。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率达到80%以上,主要交通干线路灯安装率达到100%。乡(镇)建成区绿化率大于20%、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安全种植户数和利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比例分别达到农户总数的7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以上功能区标准。乡(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散养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卫生养殖户数达到农户总数70%以上。全面开展改厕工作。大南沟村等9个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完善2个乡(镇)和9个村的文化活动基础设施,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乡(镇)建成区空气、水、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企业“三废”达标排放,杜绝生态破坏现象。
3.实施村屯绿化工程。组织村屯绿化工程项目资金筹措并保证及时拨付到位。完成2009年春季植树20万株,新增和完善绿化乡(镇)、村屯、园区59个,农村中小学校12所。
三、组织实施
1.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爱卫委、市动监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等为成员单位的“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将活动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县(区)、部门、单位,并明确具体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2.加强沟通协调。各县(区)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和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督促检查与指导,把开展“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成效,作为评价学习实践省委关于开展“坚持科学发展、实施民生工程、推进全面振兴”系列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依据,确保我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
本溪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冮 瑞 市长
副组长:陈继壮 副市长
成 员: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邴忠友 市林业局纪检组组长
方 颖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宗海 市农委副主任
高泰山 市水务局副局长
吕彦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孟宪彬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助理
纪慧茹 市爱卫委副主任
刘忠义 市动监局副局长
闫立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福洲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利峰 市文化局副局长
刘运福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绍平 市安监局副局长
谢英怀 本溪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崔保民 桓仁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刘 刚 平山区副区长
佟盛强 明山区副区长
王 朴 溪湖区副区长
李敖松 南芬区副区长
刘 旭 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夏广勇(兼)。
附件2:
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村名单
一、创建环境优美乡(镇)(2个)
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镇
桓仁满族自治县北甸子乡
二、创建环境优美村(9个)
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东营坊村
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大阳村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碱厂堡村
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镇大南沟村
桓仁满族自治县北甸子乡英英沟村
桓仁满族自治县北甸子乡友谊村
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平原城村
溪湖区张其寨乡张其寨村
南芬区下马塘镇沈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