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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贸司关于石材出口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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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1-20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外贸司关于石材出口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有关外贸经营者:
  近期,商务部外贸司多次接到单位、个人的来函或来电,反映有不法企业及个人,以办理商务部石材出口批件、商务部出口项目为名,骗取钱财的情况。对此,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特做出如下说明:
  一、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08年第100号),石材出口属放开经营商品,任何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均可自主报关出口。
  二、商务部是从事内、外贸易管理的政府机构,其业务范围从不涉及企业的经营活动。
  三、各有关企业及个人遇到以商务部出口项目、代办商务部石材出口批件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不法行为,尽快向有关执法单位报警。

商务部外贸司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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