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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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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办发〔2009〕19号
【发布日期】 2009-01-21
【实施日期】 2009-0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林办发〔200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国家林业局2009年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是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深化之年,林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对照工作要点,立足全局,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林业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林农群众高度关切的利益问题,扎实做好各项林业工作,努力推进林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林业工作任务。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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