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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不明原因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浙江省  
【发文字号】 杭卫办〔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01-23
【实施日期】 2009-0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不明原因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市直管医疗机构:
  根据目前我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我局已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杭卫发[2009]3号)等文件,并提出工作要求。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卫发[2009]9号)、《关于发布我省人禽流感疫情橙色预警的通知》(浙卫发[2009]1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 
一、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发热门诊的规范化设置和管理,严格执行预检分诊等制度,严格执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加强发热门诊工作的各项要求。
 
二、各医疗机构要依法加强疫情监测及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会诊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诊断与报告标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实行逐级报告。
 
三、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要认真组织当地专家组和管辖的医疗机构的业务知识培训,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全员进行不明原因肺炎诊疗知识培训。
 
四、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要组织行政人员、有关专家对辖区内开设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 
五、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院领导和市级、院级专家保持通讯畅通。
 
六、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要将辖区内开设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名单、各市级和直管医疗机构将院内专家组名单于2009年1月23日前报我局医政处,联系电话:87011680,传真:87060753,邮址:yizhen101@yahoo.com.cn。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  附件:

杭州市不明原因肺炎防治专家组名单

姓 名 单 位 专 业 职 务

李佩璋 市一医院 心内科 组长

刘长文 市一医院 ICU 成员

黄美先 市一医院 感染科 成员

任自力 市一医院 呼吸科 成员

王洁华 市一医院 儿科 成员

黄先玫 市一医院 儿科 成员

陈文辉 市一医院 放射科 成员

李 旭 市二医院 呼吸科 成员

黄美健 市三医院 呼吸科 成员

徐俭朴 市红会医院 呼吸科 成员

王孙荛 市红会医院 儿科 成员

楼雅芳 市中医院 呼吸科 成员

吴 玲 市中医院 儿科 成员

刘寿荣 市六医院 传染科 成员

吕铁锋 市六院 传染科 成员

施世锋 市疾控中心 流行病 成员

邓 晶 市疾控中心 流行病 成员

谢 立 市疾控中心 流行病 成员

倪晓平 市疾控中心 流行病 成员

黄志成 市疾控中心 微生物检验科 成员

叶 荣 市疾控中心 微生物检验科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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