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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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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01
【实施日期】 2009-0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报送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3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确保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的规范运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资质企业的统计报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和汇总辖区内的统计数据,并按《通知》规定时间将本辖区的统计报表报送省建设厅。
  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网上和书面报表,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虚报、瞒报、迟报的监理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在建设系统网站上公布)等处罚,对拒报的工程监理企业予以暂停资质。监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上报(登记表见附件)。
  三、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报表系统的口令已由省建设厅统一发放,监理企业可使用“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系统”身份锁登录报表系统,无身份锁或身份锁丢失的,请与省建设厅质量监督站联系。联系电话:0431-82752582,联系人:黄振 赵亮。

二○○九年二月一日

  附件1:

监理统计人员登记表

  监理企业名称
  企业负责人姓名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统计人员姓名
  统计人员
  联系方式

  注:联系方式必须同时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  附件2:《关于报送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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