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9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2009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附后)印发给你们。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为实现镇江发展新跨越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09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于2月底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一日
镇江市2009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计划安排
1.第一季度:
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是否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08)183号)和《关于印发镇江市清理审核机关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08)192号)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并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2.第二季度: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审查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备案。
3.第三季度:
(1)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2008年行政执法案卷(许可、处罚、征收、强制、裁决)进行评查。
(2)对部分行政执法部门2008年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主要检查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内容、程序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是否应用适当,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及案卷质量等。
(3)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中开展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比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规范化水平。
4.第四季度:
对各辖市区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主要依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7号)要求和《镇江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镇政发(2006)101号)进行全面考核。
二、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组织,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
三、实施方式
检查主要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台帐、现场察看、走访当事人、测评考核等方式进行。被检查单位要以书面材料向检查组进行汇报,提供相关台帐资料。具体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组组成人员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将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并作为年度工作评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