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禄丰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内需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县局各股室、中心,各财政所:
为确保各级下达我县扩大内需的各种专项资金的及时足额落实拨付和规范管理,尽快形成有效投资,拉动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以及“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要求,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财办(2009)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对做好各级下达我县扩大内需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高度重视扩大内需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一)充分认识做好扩大内需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不良影响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抓好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更是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做好扩大内需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是确保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到实处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是各级财政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为此,全县财政干部职工要努力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积极投入到具体工作中来。县局各股室及各基层财政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扩大内需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二)增强敏锐性和主动性,积极捕捉信息,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县局各股室及各财政所要增强敏锐性,积极通过各种渠道以及适时向省、州、县财政部门相关对口科室汇报衔接,主动捕捉国家、省、州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政策信息,做到早知道、早准备,待上级正式文件下发后,即可迅速办理落实。县局主要承办股室要主动加强与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请相关部门在收到省、州发改委的投资项目计划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本局,以便各股室做好资金拨付落实的相关准备。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对涉及各级下达我县扩大内需资金的文件流转和资金拨付工作,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细化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实行超常规办理。
(一)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局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经建股、企业股、社保股、行财股、农业股等相关股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上级扩大内需资金文件(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的签收、拟办、印发工作。各股室要抓好贯彻执行的痕迹管理工作,对收文、发文、拨款等的时间登记要具体到时刻,以便出现问题后,追究责任。
(二)特事特办,超常规运作。
局办公室和各承办股室在收到涉及上级扩大内需资金的相关文件时,要坚持当天办结的原则,在按紧急事项专门呈报分管领导的同时,及时将文件复印分别转送承办股室和预算股、国库股。分管领导对局办公室呈报的扩大内需资金文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各业务股室对涉及扩大内需资金文件的处理要坚持不过夜,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处理的,必须在次日上午处理完毕,要在成文后的第一时间内分别以传真、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及时发出。
各业务股室在收到上级传真、电子邮件或办公室复印的涉及扩大内需的资金文件后,要立即办理指标下达手续。凡是已经明确资金项目的,承办股室应该在收文的第一时间内拟出下达指标的文件呈送分管领导签批;没有明确指定项目的,承办股室要在收文的第一时间内主动与上级相关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呈报分管领导签批。
分管领导对局办公室和承办股室报送的拟办文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批办或签发,不得延压。分管领导外出的,由承办股室呈报其他局领导处理,或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后,经分管领导同意,先行办理,待分管领导回来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国库股在收到相关业务股室送达的涉及扩大内需的资金下达通知文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内组织资金并拨付到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或相关乡镇财政所。
各财政所在收到涉及扩大内需的资金文件(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联系,积极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并在收到县局汇拨的资金后,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规范资金运作,实行专账核算管理
(一)通过州财政局国债专户直汇的扩大内需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县局各股室在收到上级财政直汇的扩大内需资金后,要根据项目实施主体和预算级次,在收到下达资金文件和上级下拨资金的当日或次日上午,将资金拨付到用款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的国债资金专户。国库股要结合实际,为实施扩大内需项目的单位开设国债资金专户办理好相关手续。各业务股室对下拨的资金要认真抓好跟踪问效工作,努力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不出问题,发挥最佳时效。
(二)通过预算内下达的扩大内需资金,国库股要做好资金调度工作,确保及时拨付。
国库股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扩大内需财政资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云财库(2008)56号)文件要求,在收到下达资金文件后的当日或次日上午,必须将授权支付额度下达到用款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并认真督促用款单位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三)严格执行制度,实行专账核算。
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实行专账核算管理,属于基本建设资金的必须按照《国家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通过财政国债专户拨付的扩大内需资金,必须进行专户管理。
四、定期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
各业务承办股室和监督检查股、国库股要建立工作督促检查机制,每月对财政部门的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账户开设、会计核算、资金使用、项目成效等情况进行两次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防止资金被滞留、拉用、截流挪用,努力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高效安全使用。对违反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用款单位,必须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严肃查处。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追究责任
各业务股室和各财政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执行各级扩大内需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求真务实,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对违反规定、贻误工作、造成影响的,一律按照“四项制度”规定严肃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股室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禄丰县财政局
二○○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