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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四期)到期划款要素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9-02-01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2008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四期)到期划款要素的通知

 

各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机构:
受春节因素影响,2008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四期)到期日顺延为2009年2月1日。现就2008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四期)到期划款要素通知如下:
接收行行号:011100099992;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011100099992;
收款人名称:国家金库总库;
本金收款账号:170003,划转本金请于附言项填写:“归还2008年第四期国库定期存款本金”;
利息收款账号:274001,划转利息请于附言项填写:“支付2008年第四期国库定期存款利息”。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室
二00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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