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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扶桑绵粉蚧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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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147号
【发布日期】 2009-02-03
【实施日期】 2009-0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将扶桑绵粉蚧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的公告
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147号

  近期,在广东省广州市局部地区的扶桑上发现扶桑绵粉蚧(Phenacoccus solenopsis Tinsley)。此前,没有该虫在我国发现的记载。据报道,该虫在北美、南美、亚洲、非洲的一些国家或地区有发生,主要危害棉花、扶桑、向日葵、南瓜、番茄、人参果、曼陀罗、茄子、羽扇豆等植物。 
  广州市农业主管部门已对发现的扶桑绵粉蚧采取了封锁扑灭措施。为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和扶桑绵粉蚧的风险分析结果,现决定将扶桑绵粉蚧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加强对来自该虫发生国家或地区寄主植物的检验检疫。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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