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汉台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完善城市医疗卫生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本途径。2006年以来,汉台区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逐步推进,网络体系基本建立,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在促进群众健康、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全省社区卫生发展总体水平相比,我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网络建设速度较慢、标准化程度较低、配套政策不到位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8)64号),扎实推进汉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汉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调研,在规划设置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再申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达到辖区内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汉台区在社区卫生网络建设中要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服务站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每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应有明确的服务区域和服务人口,中心覆盖的地方不设站,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建站做补充。中心指导站,站隶属于中心,避免职能重复、资源浪费。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
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列入民生工程。对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标准化改造的,应优先安排建设立项,加快建设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规费。汉台区要对新建或改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土地落实相关政策,进行无偿划拨。对租赁业务用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级政府通过划拨、购买、支付租金、以租代购等形式予以解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房屋建设方面,应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对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争。
三、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建立财政保障机制
认真执行《陕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陕编办发(2006)126号),按照结构合理、适应需求的原则,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人数。市、区两级编制部门应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编制核定工作。要认真执行《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精神,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位,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机制,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资金,除中省安排资金外,市、区两级财政配套的部分应积极予以落实。在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公共卫生服务和专项业务经费方面要予以重点倾斜。财政、卫生部门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政府补助资金的分配、核拨、使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加强追踪问效,保证专款专用。
四、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管理办法,定编定岗不定人,公开招聘、全员聘用,不搞终身制。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实行三级聘任制,区卫生局聘任社区卫生中心主任,主任聘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聘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严格准入资质,保证人员质量,建立因事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绩效考核、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性用人机制。
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应成为职工收入的主体。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绩效挂钩、按劳分配,不吃大锅饭。严禁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市、区卫生和财政部门要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指南的基础上,制定考核办法,逐级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突出服务数量、质量、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内容。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倾斜的激励机制。
五、建立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促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的指导意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衔接。2009年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社区慢性病干预、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探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引导居民在社区就诊。
建立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选派在职或离退休医务人员到社区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格局。
六、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认真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逐步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七、强化社区卫生人员培训
充分利用省级下达的培训计划,加大选派社区医生、护士参加省级培训的力度。拓展培训途径和方式,积极采取网络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市级要建立社区医生、护士实践技能培训基地,落实市区级培训经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医技、管理等人员开展社区卫生基础知识培训,适应开展社区卫生服务需求,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八、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传染病管理、免疫预防、健康教育、慢性病防治、妇幼保健、心理咨询、卫生监督协管等职能,要逐步将城区分别由计生、残联部门承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残疾人康复职能调整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向医院服务模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教育服务中,要重点突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看慢性病、常见病、小病,在服务中要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其“简、便、廉、验”的特色和优势。积极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对居民生命全过程和疾病过程健康管理,加强慢性病筛查与干预,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
九、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与管理
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建设标准,严把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关,做到用房、科室设置、诊疗设备、人员配备、信息管理、环境建设“六到位”和机构标示、服装胸卡、规章制度、医疗文书、考核办法、资料管理“六统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时退出,超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范围的技术服务项目要坚决取消。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监管,组织有关专家对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定期考核和督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安全,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象。
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医疗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社区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社区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加强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加强督促指导。市政府继续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对区政府、成员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全力推进我市社区卫生工作向前发展。
二○○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