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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每旬定期上报新开工和竣工工业项目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经技改函[2009]104号
【发布日期】 2009-02-05
【实施日期】 2009-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每旬定期上报新开工和竣工工业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经委、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局:
  为贯彻落实奇葆书记紧紧抓住扩大投资和工业止滑提速两个关键的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请各地及时了解掌握当地新开工和竣工工业项目动态,每旬定期上报我委技术改造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报送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所有新开工和竣工工业项目。
  二、项目填报要求
  严格按照《2009年竣工投产工业项目旬报表填报说明》和《2009年新开工工业项目旬报表填表说明》规范填写。
  请如实填写、及时填报,不留空白栏。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州)经委、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局于每月1日、11日、21日定期将本地区的新开工和竣工工业项目动态报送省经委技术改造处,提供《2009年竣工投产工业项目旬报表》和《2009年新开工工业项目旬报表》电子文档及正式文件。
  该项工作从2009年2月开始实施。各地在2月11日填报2月第一旬新开工和竣工工业项目报表的同时,请将1月份新开工和竣工项目报表一并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俊海 郭庆 陈焰
  联系电话:(028)86265712 86263273 86265726
  电子邮箱:tzghc@scjm.gov.cn

二○○九年二月五日

  附件:1.《2009年竣工投产工业项目旬报表》
  2.《2009年新开工工业项目旬报表》
  3.《2009年竣工投产工业项目旬报表填表说明》
  4.《2009年新开工工业项目旬报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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