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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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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  江苏省徐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徐建发〔2009〕17号
【发布日期】 2009-02-05
【实施日期】 2009-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
  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开展2009年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2月9日-13日。
  二、检查方式
  市区由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牵头进行安全检查县(市)、区由当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进行由市局负责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重点
  一是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有无积雪、积水,安全运行情况;二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三是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四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五是新进场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顺利开展。
  四、检查要求
  1、各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提高对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节后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认真组织好这次安全检查。
  2、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成立节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对复工前施工安全情况做全面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施工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人员,并跟踪整改。
  3、做好情况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检查结束后,各地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15日前报市建设局安监处。省建管局将于2月下旬到我市巡查,请各地注意保留资料,做好准备。
  联系人:薛涛,电话:83908089。

二○○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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