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已进入清理整顿和执法检查的关键阶段。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专项整治第二阶段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是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真抓实干,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认真查找工作中问题的不足,切实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避免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各地要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食品。重点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履行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情况,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同是,会同其他监管部门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三、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是项长期任务,各地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结合,按照边查、边整、边完善的原则,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及各项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切实加强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查,对仍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四、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根据各地以往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我厅制定了《安徽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卫生监督抽检计划》(见附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检验机构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抽检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将相关抽检结果及时上报。同时,各地也应结合本地区特点,确定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实施风险监控计划。
五、建立和实施长效管理措施
各地应及时发现并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工作经验,建立有针对性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与餐饮协会、厨师协会等相关组织的合作,在餐饮经营单位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守法经营意识,巩固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0551—224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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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安徽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卫生监督抽检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皖政办明电(2008)95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卫生监督抽检计划》。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并于3月30前将相关抽检信息上报我厅卫生监督处。
附表:
1、安徽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卫生监督抽检计划
2、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卫生监督抽检信息上报汇总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