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新一轮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经市政府十四届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鹤岗市新一轮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鹤岗市新一轮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规划
加快城乡建设,改善生活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和迫切需要。当前,城乡建设事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具备诸多有利条件。因此,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再掀起新一轮城乡建设高潮,并制定重点工程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与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当前国家拉动内需、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机遇,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动员全市力量,立足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建成一批对全市发展和城乡环境改善具有重大作用的工程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为早日实现“城市创新转型、人民富裕幸福”的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二、实施时间
2008年至2012年。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二)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绝大多数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
(三)坚持廉洁从政,阳光操作,保证在所有工程建设中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正确处理历史、现实与未来的关系;正确处理城市与乡村、老城与新区、中心区与偏远区、主街与背巷的关系;正确处理开发建设与保护资源、保护生态、保护历史文化的关系。
(五)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分区,合理地划定住宅区、商务区、休闲区、旅游区、生态区和工业园区。
(六)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保证对城市形象和项目建设有重大影响工程的建设进度。
四、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建设,力争实现城市面貌明显改变,环境明显改善,功能日臻完善,基础设施全面强化,承载能力明显提高,特色特点更加突出,文化品味明显提升;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的实力、活力、魅力、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归属感、荣誉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文化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取得明显成效。
五、具体任务
(一)热源建设工程
1.2008年,投资6000万元,完成市热力公司供热三期工程热源建设,新增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使总供热能力达到588万平方米;投资1000万元,改造100栋楼房的陈旧供热设施。
2.2009—2012年,投资9200万元,改造、扩建市热力公司热源、管网、热电联产等设施,新增供热面积75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投资5100万元,2010年投资3500万元,2012年投资600万元。
3.2008—2012年,投资352万元,改造萝北县供热管网8.8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使供热总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其中:2008年投资50万元,改造集中供热管网2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2009年投资90万元,改造集中供热管网2.5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2010年投资100万元,改造集中供热管网2.5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2011年投资80万元,改造集中供热管网1.3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2012年投资32万元,改造集中供热管网0.5万平方米。
4.2010年,投资590万元,建设绥滨县城镇供热改扩建工程。
5.推进矸石电厂项目建设,对市、矿集中供热管网进行统筹规划,逐年减少供热效率低、污染严重的燃煤锅炉,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到2012年,城市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1593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6%。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鹤矿集团、萝北县、绥滨县。
(二)城市燃气利用工程1.2008—2012年,投资3.15亿元,新增用户10.5万户,使燃气总用户达到15万户,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68.87%。其中:2008年,投资450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1.5万户;2009年,投资540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1.8万户;2010年,投资630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2.1万户;2011年,投资720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2.4万户;2012年,投资810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2.7万户。
2.2009年,投资1.67亿元,完成居民燃气储存、输送工程。
3.2008—2012年,投资315.4万元,建设萝北县煤气管道及液化气利用工程,新增用户1440户,使燃气总用户达到13440户,燃气普及率达到32%。其中:2008年投资50.4万元,新增燃气用户240户; 2009年投资6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300户; 2010年投资6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300户; 2011年投资65万元,新增燃气用户300户; 2012年投资8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300户。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鹤矿集团、萝北县。
(三)供排水建设工程
1.2008年,投资900万元,建设鹤岗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完成工农区、兴安区河西地区供水管网改造。
2.2009年,投资3000万元,建设南山区5000米供水管线。
3.2009—2012年,投资2687万元,改造饮用水净化及自动控制设备,使漏失率降低到20%。其中:2009年,投资1000万元;2010年,投资1000万元;2011—2012年,投资687万元。
4.2008—2009年,新建排水管网35公里;2010—2012年,新建排水管网40公里。
5.2008—2012年,每年投资100万元,改造工农区老化的排水管线,增设内环路积水地区的排水管网。
6.建设市区城区防洪工程。五年内,投资1030万元,重点整治10条河流。其中:2008年,投资200万元,建设南山区西山沟段1800延米防洪墙;2009年,投资200万元,整治兴山区二道沟、三道沟2条城区河道;2010年,投资200万元,整治黎明沟、前进沟(上段)2条城区河道;2011年,投资200万元,整治兴山头道沟(上段)、电厂沟2条城区河道;2012年,投资230万元,整治石头河、前进沟(下段)、兴山头道沟(下段)3条城区河道。
7.实施供水水源工程建设。2008—2010年,开工建设小鹤立河水库消险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元宝山水库、十里河水库、新一水库、平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8—2012年,谋划总库容9.8亿立方米的关门嘴子水库、总库容7200万立方米的十里河(上)水库、总库容7800万立方米的桶子沟水库,并力争十里河(上)水库开工建设。
8.2008—2012年,投资300万元建设绥滨县城区防洪工程。其中:2008年,投资60万元;2009年,投资40万元;2010年,投资100万元;2011年,投资50万元;2012年,投资50万元。2009—2010年,投资1.1亿元,建设绥滨县绥滨镇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
9.2009—2010年,投资4120万元,建设萝北县水厂水源、净水厂、输配水管网工程。其中:2009年投资2120万元,2010年投资2000万元。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萝北县、绥滨县、工农区、向阳区、南山区、兴安区、兴山区、东山区。
(四)交通建设工程
1.2008—2010年,投资1.1亿元,建设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的货运中心。其中:一期投资3000万元,二期投资8000万元。
2.2009年,投资3500万元,全部完成通村公路建设任务。
3.2009年,投资7000万元,建设鹤岗至萝北二级公路整修工程。
4.2009年,投资6.1亿元,建设鹤名一级公路。
5.2009年,投资1400万元,改造4公里老国防路。
6.2009—2010年,投资2.1亿元,建设82公里绥嘉公路萝北兴东至嘉荫河大桥段公路。
7.2009—2012年,投资8.5亿元,建设绥滨松花江大桥。
8.2009—2012年,投资5.6亿元,建设鹤名铁路。
9.2011年,投资9.65亿元,开工建设96.5公里绥嘉公路绥滨至名山段一级公路。
10.2012年,投资18.6亿元,建设62公里鹤伊公路鹤岗段高速公路。
11.2012年,完成总投资3.77亿元的黑龙江大桥项目立项工作。
12.2008—2012年,每年投资1000万元,新、改建10条城市主次干路。
13.2008—2012年,每年投资300万元,硬化六区街巷道路。
14.2009—2010年,新开2条公交线路,新上20台公交车辆,新建20个乘降站点,改造127个陈旧站点;2011—2012年,新开3条公交线路,新上30台公交车辆,新建30个乘降站点。
15.2010—2012年,投资1200万元,重建兴安南桥和峻德桥。
16.2012年,万人拥有公交车10标台,城市中心区公交线网密度2公里/平方公里,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基本形成以常规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它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萝北县、绥滨县、兴安区。
(五)环境设施建设工程
1.2008年,规划北山自然公园,建设麓林山公园,进一步完善松鹤公园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投资200万元,建设天水湖健身休闲广场;2011年,投资234.5万元,改建文化广场、新世纪广场、人民广场和时代广场的1.95万平方米道板;2011—2012年,投资1200万元,建设2万平方米鹤西新区休闲广场。
2.深入实施绿化工程。2008—2012年,每年投资600万元,完成专业植树3万株、义务植树30万株。2009年,投资300万元,建设百鹤园主题广场。到2012年,新增绿地面积305.17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95%,绿地率达到40.95%,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5.15平方米。
3.继续实施亮化工程。2008—2012年,投资1250万元,使已竣工的硬化街巷道路路灯安装率达到98%。其中:2008年,投资200万元;2009年,投资240万元;2010年,投资260万元;2011年,投资265万元;2012年,投资285万元。
4.加快实施净化工程。2008—2012年,投资1500万元,建设小区外人行道硬化工程,做到背街巷无裸露土现象,硬化率达到90%。其中:2008年,投资300万元;2009年,投资400万元;2010年,投资400万元;2011年,投资200万元;2012年,投资200万元。
5.2008年,投资290万元,建设3座水冲式公厕和97座旱厕;2009—2012年,建设25座水冲式公厕和100座旱厕。其中:2009年,建设5座水冲式公厕和30座旱厕(六区各5座);2010年,建设7座水冲式公厕和30座旱厕(六区各5座);2011年,建设10座水冲式公厕和20座旱厕(兴山区、南山区、兴安区和东山区各5座);2012年,建设3座水冲式公厕和20座旱厕(兴山区、南山区、兴安区和东山区各5座)。五年后,水冲式公厕率达到10%,旱厕满足居民需要,彻底解决居民入厕难的问题,逐步消灭工农、向阳中心区的旱厕。
6.2008—2012年,投资617万元,在城市主次干路及居民小区增设2500个果皮箱和600个垃圾箱,使果皮箱摆放率达到90%,垃圾箱摆放率达到80%。其中:2008年,投资160万元,增设700个果皮箱和200个垃圾箱;2009年,投资120万元,增设400个果皮箱和100个垃圾箱;2010年,增设450个果皮箱和100个垃圾箱;2011年,增设500个果皮箱和100个垃圾箱;2012年,增设450个果皮箱和100个垃圾箱。
7.2010年,投资300万元,在工农区具备条件的小区建设2座日处理100—200吨的垃圾中转站;投资600万元,在南山区、东山区、兴安区、兴山区具备条件的小区各建1座日处理100—200吨的垃圾中转站。2011年,投资300万元,在向阳区具备条件的小区建设2座日处理100—200吨的垃圾中转站。
8.继续实施美化工程,在主街道和中心区实施穿衣戴帽、洗脸去疮涂粉、疏淤通堵工程,在重点地块和纪念性地区增设艺术雕塑和标志性景观。
9.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在市区内逐年建设景观庭院,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清理违章占道房屋,加强小厂小店卫生监督管理,使市区环境明显改观。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工农区、向阳区、南山区、兴安区、兴山区、东山区。
(六) 生态建设工程
1.2008—2009年,投资2.04亿元,完成城市西部区域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一座日处理5万立方米污水、3万立方米再生水的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线29公里,再生水管线6公里。2008年,投资2360万元,建设双鹤食品、天泉酒业和盛安民爆器材公司污水处理站工程。2009年,投资2.4亿元,实施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治理减排工程;
投资550万元,实施兴安煤矿井水净化利用二期工程;投资1200万元,实施富力煤矿净化水厂工程;投资3000万元,建设5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加大城市烟尘治理工作力度,2009—2010年,投资3亿元,完成鹤矿集团鑫塔水泥厂搬迁改造工程;2010年前,取缔市中心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内分散供暖锅炉;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2012年前,全部拆除规划内居民平房小烟囱。2010—2012年,力争完成城市东部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日处理3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并完成配套的污水截流管线工程。2012年,投资1440万元,规划实施东山区新华镇日处理1000吨、萝北县凤翔镇日处理300吨的污水处理站工程。到2012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
2.2008—2009年,投资1.56亿元,建设日处理980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2011—2012年,建设1-2个垃圾处理厂;2012年,投资558万元,建设绥滨县忠仁镇、东山区桦春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3.2008—2009年,投资1500万元,建设日处理5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理率达到100%。
4.2009—2011年,实施桦春村等四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面积97公顷,增加防护林2.5公顷;2008—2012年,每年力争一个项目,争取资金600万元,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工程,五年内争取资金3000万元,治理面积25公顷。
5.2008年,投资950万元,实施小鹤立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投资950万元,实施细鳞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2008—2009年,投资3900万元,实施五号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6.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2008—2010年,投资1500万元,完成99平方公里黑土地水土流失治理任务;2012年前,投资3000万元,继续对市郊梧桐河、萝北云山河、绥滨松花江沿岸等小流域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基本完成五号水库等供水水源地、全市主要江河堤防绿化任务,建设护岸林、水土保持林及水源涵养林1.65万亩。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鹤矿集团、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萝北县、绥滨县、工农区、向阳区、南山区、兴安区、兴山区、东山区。
(七)住宅建设工程
1.城市住宅工程。2008—2012年,每年建设60万平方米住宅,五年竣工300万平方米;到2012年,人均住房面积增长4.6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8平方米,新建住宅全部达到节能50%标准。
2.廉租住房建设。2008年,新增廉租住房205套、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2009年,新增廉租住房1000套、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2010年,新增廉租住房1000套、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2011年,新增廉租住房1200套、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2012年,新增廉租住房1500套、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到2012年,共建廉租住房4905套,低保家庭中的住房特困户将全部实现实物配租,其他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将享受到租赁补贴保障。
3.沉陷区治理二期工程。2008年,开工建设35万平方米住宅,新建光宇B区、兴建小区,2009年交付使用;2010年,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整体工程全部竣工。
4.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五年建设16个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477.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18.59万平方米。2008年,建设住宅88.06万平方米;2009年,建设132.6万平方米;2010年,建设66.71万平方米;2011年,建设78.68万平方米;2012年,建设52.54万平方米。
5.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五年改造农村泥草房1.66万户、116万平方米。2008年,改造2629户、25万平方米;2009年,改造2600户、18.2万平方米;2010年,改造5379户、31万平方米;2011年,改造3900户、27.3万平方米;2012年,改造2092户、14.5万平方米。责任部门:市房产局、市沉治办、市棚改办、市建设局。
(八)城市人防工程
1.2008—2012年,平均每年落实防空地下室10000平方米,五年内,地下室面积增长50000平方米以上,并在繁华商业区的高层建筑下全部实现防护等级六级以上的“满堂红”地下室。
2.2008—2010年,在五指山公园南门外建设鹤岗市人防指挥所工程,总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防护等级四级。2008年,完成工程立项、计划审批、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2011年,完成地上指挥中心建设;2012年,完成地下指挥所工程建设。
3.2011年,在工农区新世纪广场至育才路地段规划建设人防四期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防护等级五级;规划建设人民医院至新世纪广场地下人防工程。
4.2012年,在文化广场规划建设“地下商贸城”工程,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防护等级五级。责任部门:市人防办。
(九)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加快体育设施建设。2008年,投资2300万元,建设完成1.9万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室外网球场1个、室内体育活动场所2个、室外体育活动场地20个。2009—2012年,建设5000平方米室内滑冰馆、游泳馆各一座;每年建设室外体育活动场地20个,使其总数达到100个,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增设全民健身路径器材70套;逐年建设网球、排球、篮球、轮滑等室外开放型体育活动场地6个,使其总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
2.加快教育设施建设。2008年,投资168万元,建设2100平方米市特教中心食堂、宿舍楼;新建四所小区幼儿园。2009年,投资480万元,扩建4000平方米第十一中学;投资300万元,建设1850平方米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投资100万元,建设市一中过街天桥;新建5所小区幼儿园;新建红旗一校4500平方米教学楼;新建4000平方米第二十五中学教学楼,硬化学校操场;维修4600平方米大陆三校教学楼,硬化学校操场;硬化第十四中学操场,新建篮、排球场地;新建5000平方米第二十四中学教学楼。2010年,投资450万元,扩建3740平方米
第十五中学教学楼。2011年,投资650万元,扩建第十中学、第二十六中学和新一一校。2012年,投资724万元,扩建第八中学和北山小学。2010年,投资5000万元,筹备建设鹤岗市技师学院。2010年,投资1200万元,建设4000平方米鹤岗师专综合报告厅。
3.加快医疗设施建设。2009年,投资1800万元,建设3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资1400万元,建设2所二级综合医院;投资200万元,建设绥滨县、萝北县两个医院标准化建设工程;投资400万元,建设4个中心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项目;投资40万元,建设村卫生室建设项目。2010年,投资322万元,新建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投资1200万元,新建市医疗消毒中心;投资600万元,新建市120急诊急救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投资300万元,新建市结核病防治所;投资1200万元,新建6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资800万元,新建绥滨县、萝北县卫生监督所;投资2240万元,新建市职业病防治院。2010—2012年,投资765万元,在兴安区兴东小区新建1所二级乙等医院;投资760万元,建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1—2012年,投资400万元,新建中药制剂室;投资800万元,新建健康体检中心。
4.加快文化设施建设。2009年,投资1400万元,建设市博物馆建设;投资600万元,建设市文化活动中心;投资260万元,建设20个社区图书室和40个农家书屋。
5.加快广电设施建设。2008—2011年,投资6900万元,实施全市数字电视建设工程。2008年,投资1000万元,完成向阳区、工农区有线电视光缆改造任务,铺设光缆74.35公里,增加光节点192个。2009年,投资2000万元,完成南山区、东山区、兴山区、兴安区的有线电视光缆改造任务,铺设光缆150公里,增加光节点150个,在部分小区实施双向网建设,试行数字电视增值业务;投资400万元,开通地面数字电视。2010年投资500万元,对平房地区进行有线电视光缆化改造。2011年,投资3000万元,购买机顶盒免费发放给全市用户,进行
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
6.加快公安设施建设。五年内,新建、扩建8个派出所;在交通要道、集贸市场、市区学校等场所建立97个治安岗亭;按照每一千户建设一个警务室的标准,建设240个社区警务室,按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农村警务室的标准,建设39个农村警务室。其中:2008年,建设沟南派出所和南翼派出所,建设50个社区警务室、20个治安岗亭;2009年,建设东方红乡派出所和新华镇派出所,建设50个社区警务室、20个治安岗亭;2010年,建设红军派出所和团结派出所,建设50个社区警务室、20个治安岗亭;2011年,建设解放路派出所,建设50个社区警务室、20个治安岗亭;2012年,建设文化路派出所,建设40个社区警务室、17个治安岗亭。2009年,投资2200万元,迁建市第二看守所;投资430万元,在兴安区建设消防四中队。
7.加快气象设施建设。2009—2011年,投资550万元,新建占地面积1.4万平方米的鹤岗市国家气象观测站。其中:2009年,投资26万元,完成新站勘查、规划、设计。2010年,投资100万元,新建500平方米办公楼。2010—2011年,投资200万元,购置新址1.4万平方米土地并整体回填平整;投资135万元,在新址按国家气象观测站标准建设面积为500平方米的业务办公楼;投资89万元,购置气象仪器、办公设备,安装通讯设备。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市棚改办。
(十)城市公益福利设施建设工程
1.2008—2009年,将东山区工人村街道办事处及所管辖的四个社区,建成示范街道办事处和标准化社区。
2.2009年,在全市30个办事处中,每个办事处有1-2个社区达到示范社区标准;2010年,各办事处有50%的社区达到示范社区标准;2011年,各办事处有75%的社区达到示范社区标准,有条件的办事处要整体达到示范社区标准,达到示范办事处标准。
3.2009年,投资40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可容纳80张床位的未成年流浪儿童保护救助中心。
4.2009—2012年,老年公寓建设向社区发展和延伸,重点建设街道社区小型老年公寓。2009年,投资300万元,在市区建设一处2000平方米、可容纳100人以上的老年公寓;投资450万元,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到2012年,全市9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都有老年公寓和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达到3%以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5.2012年,全市111个社区办公场所全部改扩建成社区服务站,30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建设多功能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内的百姓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社区服务站建设规模在90平方米以上,设有活动场地;多功能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力争示范街道办事处和标准化社区建设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工农区、向阳区、南山区、兴安区、兴山区、东山区。
(十一)商业网点和市场建设工程
1.提升城市中心区商业网点。2008年,改造东北亚商城,建设温州商城;2009年,开工建设大商、大润发、红星美凯龙集团等高品位的大型超市、购物中心,扩建麓林山集贸市场;2010年改造南翼集贸市场;2011年改建新一集贸市场。2010—2012年,在工农区、向阳区、麓林山地区、疏园乡各建一处露天集贸市场,取消北京路、站前路、西解放路和麓林山转盘道的马路市场,实现退路进场。
2.完善城市社区商业网点。合理增设社区商服网点,鼓励设置中小型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生鲜食品店,总营业面积控制在8000—10000平方米,到2012年,基本构建覆盖全市社区的商业便民服务体系。
3.发展城市特色专业商业街。2010年前,建设15家专业店;2012年前,建设30家专业店。2011年,新建3条200米长的特色商业街;2012年,新建2条步行街以及特色餐饮街、汽车配件街。
4.新建城市专业批发市场。根据发展需要,2010年,重点新建小食品、陶瓷等批发市场;2012年,重点新建煤炭、木材、粮食、农副产品等大宗货物专用批发市场。
5.培育和开发农村市场。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工程,以日用消费品、农资、药品为重点,扩大乡村“农家店”覆盖面,到2010年,两县及郊区的便利店覆盖面达到80%;到2012年,两县及郊区的便利店覆盖面达到90%,建立起覆盖主要行政村的以连锁经营为主导的农村消费品市场流通网络。扩大农村集贸市场规模,到2012年,完成现有农村集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再建设2个规模较大的农村集贸市场。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十二)电网及电气化建设工程
1.加快城乡电网改造。2008年,建设完成220千伏环山输变电工程和220千伏东郊变电所扩建工程;2009年,建设完成220千伏鹤南输变电工程;2009—2010年,建设绥滨县220千伏变电所;2009—2010年,建设3座110千伏变电所;2012年,建设完成首座500千伏变电所。
2.推广城乡电气化。2008—2009年,结合新农村试点和农村泥草房改造,选择1—2个村进行电气化试点;城市选择高层住宅、高档住宅小区和棚户改造区进行电气化采暖;在全市党政机关推广节能灶具,提倡使用电气化采暖方式。2009年试点面积力争达到当年竣工面积的10%;2009—2012年,对远离城市集中供热的新建小区、独立办公楼及公共场所采取电热采暖,推进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2012年,完成1个县、15个乡、137个村的建设任务。责任部门:市电业局、市项目办、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萝北县、绥滨县。
(十三)通信设施建设工程
1. 移动公司通信设施建设。2008—2011年,投资5.3亿元,建设GSM网络扩容、GSM网络增补、网络优化、基站搬迁等工程。其中:2008年,投资1.1亿元;2009年,投资1.2亿元;2010年,投资1.4亿元;2011年,投资1.6亿元。
2.联通公司通信设施建设。2008—2012年,投资1.9亿元,建设宽带ADSL扩容、3G网络、光纤城域网络扩容、GSM基站等工程。其中:2008年,投资2678万元;2009年,投资4161万元;2010年,投资5481万元;2011年,投资3796万元;2012年,投资3078万元。
3.电信公司通信设施建设。2008—2012年,投资1.5亿元,建设CDMA无线通信基站67座、分布系统53套,新增网络容量5132.7ERL,实现全网升级到3G;投资0.8亿元,加强固网、ADSL宽带和光小区建设,新建市区光缆管道128公里,光小区58个。责任部门: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十四)新农村建设工程
1.村内主街硬化铺装工程。总投资3920万元,每年建设22.4公里,五年规划硬化铺装56个村、112公里。
2.村屯绿化及公园建设工程。2008—2012年,投资600万元,每年绿化42个村、植树12万株,五年绿化210个村、植树60万株;2009—2011年,投资800万元,建设东山区红旗乡新农村8000平方米沿河公园。
3.农村沼气工程。加大推广农村使用新能源力度,2008—2012年,投资2200万元,实施农村沼气利用工程。其中:2008年,投资300万元;2009年,投资1000万元;2010—2012年,每年投资300万元。
4.农村净化工程。2008—2012年,投资84万元,每年建设84个垃圾点,五年建设420个垃圾点,使所有的村都建有垃圾点。
5.农村饮水工程。2008—2012年,投资3652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68处,解决6.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2008年,投资902万元,建设41个村屯的饮水工程;2009年,投资440万元,建设20个村的饮水工程;2010年,投资990万元,建设45个村的饮水工程;2011年,投资682万元,建设33个村的饮水工程;2012年,投资638万元,建设29个村的饮水工程。
6.农村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农村文体场所建设,每年建设6个农村室外体育活动场地,五年建设30个,总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增设农民健身路径器材30套。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2008年,建设完成东山区红旗乡700平方米卫生院和新华镇1100平方米卫生院,使乡镇卫生院建设全部完成;做好绥滨5个卫生所建设工作,使村卫生所规范化率达到60%,2009—2012年,每年递增10%。三是2010年前,农村综合文化站全部建成;2012年前,农家书屋建设比例达到50%。四是2012年前,农村广播电视及通讯网络覆盖率达到50%。责任部门:市新农办、承建单位。
(十五)旅游设施建设工程
一是旅游接待宾馆建设
1.2008—2009年,投资2000万元,完成龙运宾馆设施改造工程。
2.2008—2009年,投资8000万元,建设萝北四星级宾馆一期主体工程和二期基础设施工程。
3.2009年,投资600万元,建设太平沟旅游接待中心。
4.2009—2011年,投资320万元,建设顺达庄园接待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5.2011年,投资300万元,建设嘟噜河湿地宾馆,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二是餐饮服务项目建设
1.2010年,投资300万元,建设桦春朝鲜族餐饮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
2.2010年,投资300万元,在中兴月牙湖景区建设4 座不同建筑风格的餐饮休闲屋,每座200平方米。
三是景区(点)设施建设
1.2008—2009年,投资300万元,建设顺达庄园旅游纪念品开发项目,建成一座1000平方米旅游纪念品加工厂,开发龙兴石、煤雕、木雕、根雕等产品。
2.2008—2010年,投资500万元,建设萝北诗人主题公园。
3.2009年,投资2000万元,建设黑龙江流域博物馆二期工程。
4.2009年,投资600万元,建设名山岛民俗风情园。
5.2009年,投入550万元,建设嘟噜河湿地保护公园。
6.2009年,投资500万元,建设水莲湿地公园。
7.2009年,投资400万元,建设绥滨县月牙湖生态景区。
8.2009年,投资150万元,完善细鳞河民俗风情园。
9.2009年,投资100万元,完善桶子沟植物园原始森林景区。
10.2009—2011年,投资500万元,建设金顶山龙掌岩石峰风景区。
11.2010年,投资500万元,建设名山岛特色游乐场。
12.2010年,投资200万元,建设萝北北方明珠观光塔改造项目。
13.2010—2012年,投资1.46亿元,建设鹤立湖风景区。
14.2010—2012年,投资500万元,逐步完善五指山公园、儿童公园、麓林山公园和北山公园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旅游景区交通设施建设
1.2008—2009年,投资400万元,建造一艘容纳100人的黑龙江观光豪华游船。
2.2009年,投资4500万元,建设鹤北局至红松原始森林45公里道路。
3.2009年,投资76万元,建设绥滨中兴月牙湖景区内连接各处景点的2公里长水泥路。
4.2009—2012年,投资220万元,建设六座浮动码头。
5.2010年,投资450万元,建设全长5公里的水莲湿地水泥路面。
6.2010年,投资450万元,建设全长5公里的嘟噜河湿地道路。
7.2010年,投资490万元,建设细鳞河漂流返程道路。
8.2010年,投资80万元,建设中兴码头。
9.2010—2012年,投资200万元,建设桶子沟原始森林景区登山路和停车场。
10.2010—2012年,投资200万元,建设鹤北联营红松原始森林景区的登山路、停车场和景区门。
11.2010—2012年,投资1180万元,建设绥滨县通往西奥里米古城的10公里水泥路。
12.2010—2012年,投资490万元,建设阿凌达湖大坝、观赏区工程及环湖道路。责任部门:鹤矿集团、鹤北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萝北县、绥滨县。
六、保证措施
(一)科学规划设计,提高城乡建设水平。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以实施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为契机,实施专家论证、群众听证、领导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组建城市规划顾问组,突出精品意识、景观意识、特色意识和文化内涵意识,高水平编制城乡建设发展规划,重点搞好城市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建筑群、标志性地段的规划,提高城市建设的档次和品位。要尽快建成城乡建设规划展览馆,内设规划沙盘,直观反映未来五年的城乡建设发展前景。
(二)加强土地掌控,夯实城市发展基础。结合城乡建设项目的大规模实施,扩大对城市废弃地、废弃矿山的治理,实现对这部分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经营;提高土地的规模利用效益,突出规划的龙头控制作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把土地预审、规划审查和计划指标等“关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经营性用地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强化土地的高效利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三)强化政策扶持,破解建设瓶颈制约。在资金筹措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充分发掘开发金融机构的平台功能,利用政策性资金和金融机构的政策性支持,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在此基础设上,加强城市经营,通过采取“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乡建设,通过出让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的经营权,拍卖道路冠名权、广告经营权、地下空间开发权、环保设施经营权和利用城市开发建设公司等拓宽融资渠道,使城乡建设走上国家政策支持、政府组织推动、企业投资参与、市场融资相结合的轨道。
(四)依法进行拆迁,为城乡建设创造条件。高度重视现阶段拆迁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实施依法拆迁、阳光拆迁、以情拆迁、文明拆迁。要统筹考虑,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拆迁,坚决杜绝野蛮拆迁。对极少数人无理要求及违法行为,要采取强制措施,做到事实清楚,有法可依,按法律程序进行。要始终注意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深入调研、到户走访、公开听证等办法,宣传相关政策,征求群众意见,加强思想引导,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最广层面地求得支持,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五)实施区域共建,打造联手发展合力。充分发挥区域内鹤矿集团、宝泉岭农垦分局、鹤北林业局等各经济单元以及电力、国土等中省直部门的力量,在新农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统一规划,合力实施,共荣共建。
(六)加强城市管理,巩固城乡建设成果。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加强市容市貌管理,集中整治“五乱”,实现城区“四净”,构建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秩序;扩大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三清”工作,强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严肃查处破坏、损坏公用设施的案件,保证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七)严格市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专项治理整顿,继续开展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活动,持续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活动,从严执法,重点整治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严格加强工程管理,对全市在建工程全面应用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及监督软件,及时开展工程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加强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备案管理,凡是不经验收备案的工程一律不许交付使用,确保竣工工程质量备案合格率100%,力争多创省级优质工程。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有序推进。成立新一轮城乡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成员由承担相关建设任务的部门和两县六区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具体协调、综合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