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9年我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以下简称“打非”)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打非”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抓好组织建设,强化部门配合,落实监管责任,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烟花爆竹产供销经营体系,实现“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综合执法、日常监管、机制健全”的工作格局,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为建国60周年献礼。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做好“打非” 工作关键是领导重视。市“打非”办拟在2月份召开一次全市“打非”办主任会议,全面总结、部署年度“打非”工作,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打非”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打非”办主任会议部署,组织机构不健全的要迅速调整补充,保证“打非”工作强有力的领导和专职“打非”人员,各区县要认真制定年度“打非”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打非”的良好局面。
二、构建责任体系,强化恪尽职守
各区县要进一步健全“打非”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区县街道、乡镇、村三级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责任网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严格推行目标管理,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市“打非”办将对区县“打非”工作进行目标责任量化考核。考核内容是:一是组织机构,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打非”人员;二是年度“打非”工作方案;三是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四是落实装备(警车、摩尔枪)经费情况;五是落实举报电话,举报方法,举报资金和举报处置情况;六是开展隐患排查情况,是否进行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围剿式捣毁;七是非法原材料控制情况;八是落实固定和流动检查站情况,是否严格控制运输措施。通过考核评出年度“打非”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区县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区县领导包街道、乡、镇,乡镇领导包片村、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采取“一盯一”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管,了解常住人口去向及流动人口情况,掌握历史上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艺的重点区域及重点人员流向、家庭经济状况、返乡农民工产业转移状况,对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健全“打非”机制,强化排查治理
(一)坚持“打非”工作制度。市“打非”办制定年度督查方案,每月市“打非”办要督查、调研4个区县的“打非”工作,每月编辑一份“打非”工作简报,随时做到上情下达。各区县“打非”办要坚持检查、排查制度,每月向市“打非”办报一次综合情况,完善“打非”排查日志、工作台帐等资料。严格实行首接首问责任制,对接到群众举报,进行详细记载,迅速核实,及时报告,组织查处;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对经查处属实的举报人,及时兑现奖励,健全“打非”信息网络,加强工作交流,完善工作督查制度,确定明查暗访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督查,推动“打非”工作扎实开展。
(二)坚持常规性排查机制。区县和乡镇要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隐患。利用摩尔仪的探测功能,在辖区范围内对各疑点场所定期不定期进行扫描式排查,不放过重点区域的隐蔽场所,实现排查全覆盖。各区县要认真落实每月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做到不漏镇、不漏村、不漏组、不漏户,使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做到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把烟花爆竹事故苗头铲除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集中性整治机制。市、区县“打非”办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后复产,炎热高温季节和全国“两会”、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建国60周年庆典营造喜庆、和谐的政治氛围。
(四)坚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安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健全重点监管人员信息档案,建立台帐,专盯死守明确专人跟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采取断然措施,排除烟花爆竹事故隐患。
(五)着力构建区域联防机制。近来年,异地进行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活动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在此背景下,必须着力构建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区域联防机制,与川、陕、鄂、湘、黔接壤的区县,要积极主动与相邻县联系,要互通信息,协同配合,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强大合力。
(六)加强原材料管控。今年“打非”工作要坚持源头“打非”与现场“打非”两轮驱动的手段,属地政府和安监部门要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监员,及时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各区县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及其主要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彻底铲除滋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土壤。凡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必须追根溯源,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氯酸钾等主要生产原材料的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发现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主要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中,尤其要将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上下游经济链条为重点内容。要依法从严处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非法制造、买卖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氯酸钾等原材料的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原材料不流到不法分子手中,使非法生产经营者成为无米之炊。
四、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
各区县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电子广告牌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安全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打非”的重要性,乡镇要利用标语、广播、宣传车、宣传单、宣传片、院坝会、新闻报道,学校要利用安全课、校园广播、“小手牵大手”活动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公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依法安全经营和从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造大声势,形成震慑,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者无立足之地。
重庆市“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