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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首都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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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北京市  
【发文字号】 防安字〔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02-12
【实施日期】 2009-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首都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地区管委会、办事处,中央在京单位主管部门,市属相关委、办、局(总公司):
  现将《2009年首都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2009年首都消防工作要点

  2009年,首都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国60周年庆典消防保卫为重点,积极完善固化奥运消防保卫工作经验,广泛宣传贯彻《消防法》,努力实现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在实行整体防控、打造平安消防、落实安全发展、推进平安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在加快"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建设步伐上取得新进展,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全力推动首都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为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建设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
  (一)落实属地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作用,以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层层签订责任状,积极推动区县、地区特别是街道、乡镇政府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落实消防工作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规划分解账单,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组织,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完善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加强行业管理和联合执法。通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推动安监、公安、建设、文化、工商、质检等具有审批和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合力;推动教育、民政、铁路、农业、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具有行业系统管理职能的部门,完善自身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与行业、系统自身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
  (三)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出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执法标准,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逐渐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积极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中控室值班和日常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强化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鼓励和引导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市场杠杆作用,平抑火灾风险。
  (四)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积极利用社会单位和社区资源,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作用,采取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强化对农村人口、中小学生、外来务工、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针对性宣传教育,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主流阵地的平台,建立和完善联系合作机制,大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报道,增强消防宣传的覆盖面,消灭偏远地区消防宣传空白点;紧密依托区县、乡镇、街道和社区,不断推进防灾教育馆、消防夜校、开放消防中队等消防宣传基地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好消防安全教育平台;建立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设施操作控制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  二、完善固化奥运消防保卫经验,确保建国六十周年庆祝活动万无一失
  (五)深化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全面总结奥运会及其他大型活动消防保卫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制定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总体方案、联勤联动方案和阅兵仪式、群众联欢、公园游园、文艺汇演、成就展览、社会面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反恐处突等各项分方案,做到一事一方案,一事一预案,逐级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六)细化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相关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主办、承办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针对庆祝活动可能涉及的场所,提前调查摸底,拉出账单,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要求和标准,反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实行整体防控,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消防宣传集中攻势,全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积极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七)强化灭火救援和反恐处突。按照奥运会消防保卫规格,从最复杂的环境和条件出发,从任务、人员、装备、措施等入手,严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充足警力,按照"定岗、定责、定任务"的要求,落实人员和装备配置,及早进入战备运行状态;在重要区域设立指挥部,加强执勤力量部署,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地区实施现场监护;落实对保卫预案的熟悉和演练工作,重点要点单位和区域要开展实兵、实车、实装演练,时刻做好灭火救援战斗准备,确保建国60周年期间灭火救援工作万无一失。
  三、广泛宣传贯彻《消防法》,进一步推动首都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
  (八)进一步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力争与新修订《消防法》同步实施;抓紧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请有关部门修改或废止;针对新修订《消防法》在建筑设计消防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消防行政处罚等方面所作的调整,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贯彻措施,统一消防监督执法的工作原则、标准、方法和尺度,确保同步实施。
  (九)进一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分解落实,继续推进区县、乡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督促发改、规划、建设、市政、通信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继续加大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布局、消防通信以及城市火灾监控网络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特别要推动在城市水源不足和无水、缺水地区实行水源增设和改造,严把城镇规划和建设审批关,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健全及时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机制。
  (十)进一步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督促、指导各区县、各地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落实相应待遇和保障,提高处置初期火灾能力;督促、指导大型企业、列为全国重点文物管理单位等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火灾扑救工作;督促、指导城市社区、乡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形成网络健全、覆盖城乡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依托各级政府应急体系平台,有效整合、统一调动各类专、兼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力量,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实战能力和水平。
  (十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消防工作。继续推动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社区消防工作职责任务;继续推动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建设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合力;继续推动以街道办事处为单元,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托城市社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落实社区消防责任制;积极倡导社区发展义务消防组织,组织经常性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深入排查整治社区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落实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护措施,推动简易报警设施入户工程,推广社区消防夜校模式,贴近市民生活,指导社区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十二)进一步抓好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工作。积极督促、指导有关区县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宣传贯彻《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快编制、完善和落实《农村及小城镇消防规划》,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推动结合村容村貌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依托农村饮水工程和道路改造,全面推进农村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做到乡镇、村庄建设与消防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积极督促、指导有关区县通过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和规范农村地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和火灾扑救演练,提高农村地区自防自救能力;积极推动依托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宣传阵地,深入开展面向农村的消防宣传培训,加大对农村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居住在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农民消防安全素质。
  四、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十三)全面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机制。继续组织对全市CBD地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基础设施等火灾危险性、危害性较大行业(场所)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更新充实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制定相应处置预案,组织进行演练;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按照"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综合管理"的原则,实现北京市重大火灾隐患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对全市重大火灾隐患的实时掌控,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积极推进、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联合承保保险公司,充分利用保险机制,推动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要积极推广应用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制定远程监控系统发展规划,将远程监控系统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远程监控系统覆盖率,强化对现实火灾危险的监控。
  (十四)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认真汲取外省市和北京市重大火灾教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2月份至3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雷霆行动",切实掌握全市消防安全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和突出隐患,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分别实施市级和区县级挂账督办,同时落实监管单位和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监管,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十五)全面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积极协调安监、公安、文化、卫生、教育、工商、旅游、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联合执法;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违法违章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底数,研究对策,按照惠民和安全的原则,出台整治政策,开展集中整治;针对社区特别是高层居民住宅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督促、指导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措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进一步完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举报查处机制,积极倡导广大市民在做好身边消防安全工作同时,积极举报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共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十六)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推动建立以市应急指挥中心为主要架构的联动模式,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消防部队在抢险救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卫生、市政、电力、交通、化工、矿山救护等力量进行有效整合,追求抢险救援资源最大化效益;把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建筑倒塌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和爆炸、毒气、生化等恐怖袭击事件,作为防范和处置的重点,研究制定相应预案,积极开展各种抢险救援力量内部纵向的技战术训练以及横向的战术协同配合训练,提升整体综合险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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