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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2009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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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江苏省  
【发文字号】 苏建村〔2009〕47号
【发布日期】 2009-02-12
【实施日期】 2009-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2009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现将《省建设厅2009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认真做好2009年的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省建设厅2009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点

  2009年全省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深入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促进小城镇尤其是重点中心镇建设;继续做好村庄建设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村镇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引导村镇集聚集约发展,改善村镇人居环境。
  一、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1、加强政策法规建设,配合做好《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制定工作,做好修订《江苏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的前期准备,调研起草《江苏省重点中心镇发展意见》。
  2、结合建设部课题,研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模式与规划建设管理政策,通过镇村布局规划实施,推进土地的集聚集约利用,改善农民人居环境。
  二、做好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
  1、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乡镇总体规划与镇村布局规划的修编。有序推动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选择一批重点中心镇开展近期建设用地控规编制研究示范,探索小城镇控规的一般性适用规律。
  2、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示范、指导督查和方案交流活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及修编,加强对特色保护、乡村旅游等的研究和指导,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3、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对村镇规划的管理,有效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
  三、全面提升村镇人居环境
  1、完成200个省级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指导苏南、苏中和苏北因地制宜开展村庄建设整治。
  2、选择10个地形地貌特色明显与乡土风情浓郁的村庄,综合环境整治、建筑节能、防灾减灾、乡村旅游等多种要素,开展特色村庄建设示范。
  3、实施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总结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地区各种污水处理工艺的特色,注重探索污水处理与生态、产业相结合。
  4、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加快苏中、苏北地区的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探索农村垃圾分类与减量处理方式,启动一批垃圾分类试点。
  5、指导太湖流域各地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年度目标。加强技术指导、进度督查和目标考核。
  6、结合人居环境奖、园林小城镇等创建,指导各地小城镇加强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继续开展康居示范村创建,2009年计划创建50个左右的“康居示范村”;组织上报第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四、加强农房建设指导管理
  1、指导各地加强对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的监管,做好宣传和技术服务。
  2、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研究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加强村镇建筑工匠的业务技术培训。
  3、组织各市编制农房适用图集,并进行交流研讨;组织设计单位形成经济薄弱村的村部设计方案。
  五、做好机构建设、人员培训、统计运行等工作
  1、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查指导各地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职能,稳定队伍,优化结构。力争2010年全面健全基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
  2、对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分期开展技术培训,并指导各省辖市开展本地区村镇规划建设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村镇建设管理干部进行考察和交流,提高规划建设管理能力。
  3、研究制定《江苏省农村适用技术指导名录》,并开展 “村庄规划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
  4、继续抓好经济运行统计工作,做好村镇建设统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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