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处置非法集资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的《2009年处置非法集资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2009年处置非法集资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威海市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为切实做好金融安全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工作,根据省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政府确定在全市进一步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健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处置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案件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二、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 (一)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典型案例为主线,继续重视以案说法工作,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保持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在市级重点电视宣传栏目制作1—2期专题节目,在主流平面媒体刊载2期专栏。(市金融上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威海银监局负责,市广电局协助) (二)将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制作的光盘和宣传册,发到全市街道社区和银行业、证券业营业网点。(市金融上市办、威海银监局、市公安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广电局协助) (三)必要时以威海市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防范风险。策划制作部分相关公益广告。(市金融上市办、威海银监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协助) (四)继续加强对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广告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市工商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负责,市金融上市办、威海银监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协助) (五)协调统一重点案件宣传口径,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加强媒体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市金融上市办、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公安局、威海银监局协助) (六)加强对网络等新媒体的引导和管理,及时封堵、删除不良信息,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负责) (七)加强行业经营标准和规范的的宣传,切实规范行业筹资和经营行为,防范以生产经营、商品营销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 (八)组织联合督导组开展检查督导活动1—2次。(市金融上市办、市委宣传部、威海银监局负责,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协助) (九)组织有关单位赴金融违法犯罪预防教育工作开展比较好、社会公众投资和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成熟的地区考察学习。(市金融上市办、威海银监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协助)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加快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要着眼于社会公众和基层,以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对宣传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全面、准确、严谨、稳妥。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理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报道,要严格依据具体案情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避免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严谨渲染炒作个案,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要加强对报刊和网站的管理,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 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好国家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好社会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案件处置工作,切实发挥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