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能力,更新知识,适应全省监理行业的发展,根据吉林省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继续教育总计56学时,培训内容为《吉林省工程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二、培训对象
凡在2008年以前(含2008年)取得吉林省监理在岗的持有吉林省工程建设监理人员IC管理卡的在职人员。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者,核发新版吉林省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证书。以前的旧证(卡)作废,并在继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吉林省工程建设监理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规定》,各企业申报,经审核合格者重新核换吉林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三、培训地点的分布
根据全省监理人员的分布情况,结合考虑就近原则,以长春、吉林、延边、四平、通化、白城、松原、白山为培训点开展省级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各培训点及周边地市的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见《全省省级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安排表》(附件1)。
四、报名要求
1、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以企业为单位报名,报名时出示吉林省工程建设监理人员IC卡、吉林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填写吉林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人员汇总表(附表2)、总监理工程师汇总表(附表3)加盖公章,并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同时上报电子信息。
2、报名地点:各地区建设监理主管部门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280元/人;
2、教材费:50元/套;(现场收取)
3、培训费缴费方式:报名时可现场缴费,也可转账,
汇款单位:吉林省建设职业培训协会,
账 号:35940188000030777,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北京大街支行。
六、相关说明
1、企业应以单位为团体集中参加学习,并指定一名负责人联系培训期间具体工作。
2、参加培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必须本人参加学习和考试。
3、其他事宜请与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联 系 人:李振、赵亮
联系电话:0431—82752580、82752590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1、全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安排表
2、吉林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人员汇总表
3、总监理工程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