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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林业生态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河南省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09〕5号
【发布日期】 2009-02-13
【实施日期】 2009-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林业生态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2007)81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9年济源市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林业生态省的指示精神,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机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继续强力实施8个林业生态工程和4个林业产业工程,突出抓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村镇绿化工程、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建设工程,加快林业生态市建设步伐,为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新济源奠定良好基础。
  二、建设任务
  (一)总体任务
  总建设规模11.29万亩。
  1.造林9.1万亩。其中山区生态林体系建设7.33万亩(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工程5.83万亩,生态能源林工程1.5万亩),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工程0.18万亩,生态廊道建设工程1.19万亩,村镇绿化0.38万亩,城郊森林及环城防护林建设0.02万亩。
  2.森林抚育和改造2.19万亩。其中中幼林抚育1.59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0.6万亩。
  (二)任务分解
  王屋镇造林2639亩;邵原镇造林12062亩,森林抚育和改造555亩;下冶镇造林4247亩;大峪镇造林13579亩;坡头镇造林2267亩;轵城镇造林2761亩;承留镇造林2338亩;思礼镇造林1162亩;克井镇造林4061亩;五龙口镇造林3524亩;梨林镇造林501亩;玉泉街道造林260亩;沁园街道造林60亩;天坛街道造林70亩;北海街道造林270亩;国有林场造林41203亩,森林抚育和改造21323亩。
  三、主要工程质量标准
  (一)绿色家园建设质量标准
  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街道绿化率达到90%,小巷绿化率(按长度计)达到60%以上;庭院绿化率(按户统计)达到85%。
  围村林树种以乔木为主,兼顾防护和景观等多重效益的要求,速生树种、乡土树种、引进树种、优良果树品种合理搭配,达到复层异龄、多姿多彩的效果;围村林要在村四周不间断布设,林带宽度不低于10米,林带行数不少于4行,无法造围村林的可以造片林。每村必须建1~2个游园或绿地广场,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空闲地绿化率达90%,村域内的林网和道路绿化率不低于85%。
  (二)生态廊道网络建设质量标准
  树种选择要求品种多样、层次感强、景观效果明显;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干渠每侧植树不少于1O行,省道、景区道路每侧植树不少于5行,县乡道路每侧不少于3行必须有一行树;株行距因地制宜,树种配置合理。
  (三)生态能源林建设质量标准
  必须集中连片,每片面积不小于200亩;一般以鱼鳞坑的形式进行整地,整地规格的长宽高不小于80×50×30(厘米);株行距按3×3(米)或3×4(米)。
  (四)低质低效林改造质量标准
  该工程是对生态区位重要的低质低效林,通过加大培育、科学改造,使其逐步形成树种多样、层次复杂、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公益林;对水热资源丰富、生态条件较好地区的低质低效林,通过加大投入,集约经营,使其形成速生、丰产、高效的商品林;对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林实行封山育林,通过封禁、适当补植改造等措施,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林分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
  1.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就是对无培育前途、生态效益低下的林地进行全面的更新改造。对需要更新改造的林地,要求伐根高度不超过10cm的伐根所占比例>85%,伐区丢弃材不超过O.1m3/hm2;采伐物随采随集随清。有病菌和害虫的剩余物及时清理;幼苗、幼树损伤率不超过调查采伐面积中幼苗、幼树总株数的30%;作业区不发生土壤冲刷,生活废弃物及时清理,能及时进行更新造林并达到造林标准要求。
  2.抚育改造(补植补造)。抚育改造(间伐补植改造、林冠下造林改造)措施确定合理;间伐对象选择正确;补植树种选择适宜;补植后密度适当,树种及保留树木能及时抚育;采伐要求伐根高度不超过lOcm的伐根所占比例>85%,伐区丢弃材不超过0.lm3/hm2;采伐物随采随集随清,有病菌和害虫的剩余物及时清理;幼苗、幼树损伤率不超过调查采伐面积中幼苗、幼树总株数的30%;作业区不发生土壤冲刷,生活废弃物及时清理。
  3.复壮现有林木。复壮措施确定合理;复壮对象选择正确,除杂松土、施肥间作、排涝防旱、嫁接改造、平茬改造、和封禁改造等复壮措施采用得当。
  (五)中幼林抚育质量标准
  1.抚育间伐标准。对部分中幼林密度过大,确需进行间伐的,可以根据林木密度分情况进行抚育间伐。间伐后要求人工林郁闭度不低于0.6,天然林不低于O.5,株数或蓄积强度低于20%;采伐要求伐根高度不超过lOcm的伐根所占比例>85%,伐区丢弃材不超过O.1m3/hm2;采伐物随采随集随清作业区不发生土壤冲刷,生活废弃物及时清理。
  2.人工修枝标准。人工修枝措施确定合理;修枝目的明确;修枝的开始年龄、间隔期和季节选择正确;修枝高度确定适当;修枝强度合理,幼龄林阶段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3,中龄林阶段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2;修枝枝条随修随清,有病菌和害虫的剩余物及时清理;幼苗、幼树损伤率不超过调查采伐面积中幼苗、幼树总株数的30%;生活废弃物及时清理。
  3.林地管理标准。林地管理措施确定合理;林地施肥肥料种类与单位面积施肥量,力求通过营养诊断确定,施肥时间、季节、次数选择适宜,施肥方式运用合理;林地灌溉或排水措施采用适当;林内间种模式选择科学。
  (六)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标准
  苗木应当选用速生树品种,苗木规格不低于国家二级苗标准;林带内株距为2米,出现断带距离不超过成材树木树高的2倍(速生杨树高按照15米计算),一般按照30米计;成活率不低于85%为合格;苗木无倒伏、歪斜现象;管护责任落实,管护到位。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政府安排,6月下旬要组织专家对当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了符合全省统一部署,我市生态建设的营造林工程任务务必在4月10日以前全部完成,5月底前完成市级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省林业厅。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09年是实施生态市建设的关键一年,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对林业生态市建设的认识,把林业生态市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济源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强力推进。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财政、林业、交通、建委、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林业生态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指挥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林业生态市建设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各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镇(街道)也要加强对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制定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和要求,强化台账管理,把生态建设任务列入“三农”工作台账,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逐项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将工作落实到工程项目,落实到山头地块。市政府根据各镇(街道)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列支专项经费,对完成目标好的单位和达到生态建设标准的镇予以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影响全市生态建设进度的单位,要启动问责程序,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三)以奖代补,落实资金
  2009年河南省对林业生态省建设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把林业生态省项目资金安排与各地市的规划实施情况、验收结果挂钩,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奖励资金。市政府严格落实省政府林业生态省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对核查结果符合规划要求、达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按照本规定的奖励标准及时兑现工程奖励资金,对高标准完成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在下年度的营造林任务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核查结果不符合规划要求、达不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削减直至取消工程奖励资金。
  (四)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2009年对林业工程建设目标实行“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每个镇(街道)对每个项目必须确定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符合招投标条件和在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项目,都要按规定组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施工单位要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实行全程跟踪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  附件1:济源市2009年生态市建设任务分解表
  附件2:

2009年济源市林业生态市建设重点生态工程奖励标准

  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中,人工造林100元/亩、封山育林28元/亩、飞播造林16元/亩、能源林改培50元/亩。
  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按折算片林面积80元/亩。
  防沙治沙工程中,防风固沙林100元/亩,沙化耕地林网间作按折算片林面积80元/亩。
  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建设工程按折算片林面积80元/亩。
  城市林业生态工程中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建设100元/亩。
  村镇绿化工程100元/亩。
  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中,中幼林抚育30元/亩,低质低效林改造4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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