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自2007年12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一年来,各级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到2008年底,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3.64万台(部),兑付补贴资金2222万元,销量列全省第一。近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现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广家电下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实施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把农村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有利于引导企业建立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家电下乡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在认真总结前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优化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财政补贴政策。今年1月,国家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的范围作了调整,除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外,增加了洗衣机,补贴标准仍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补贴产品价格标准部分作了上调,彩电单价在2000元以下,冰箱(含冰柜)单价在2500元以下,洗衣机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为1台(件)。最近,国家又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等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待省从中选择增加部分补贴品种后,我市再确定具体补贴品种范围。各级要准确把握调整后的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严格操作,切实按要求和规定顺利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家电下乡工作中不发生抢购、断档、不正当竞争等现象。要进一步改进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妥善有效处置家电下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修改、完善后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市贸易局、财政局备案。各级贸易、财政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农民及企业投诉,认真改进工作,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
四、不断提高家电下乡工作效率。各级要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针对涉及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报手续等的有关政策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县级贸易部门要抓紧对备案的销售网点进行复核,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备案管理,对目前仍不能开具税务发票、无销售业绩、不履行服务及维修承诺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网点,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县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按照乡级审核、县级兑付的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补贴审核、兑付工作,确保在购买人提出申请30个工作日内,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农民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延迟农民购买家电的补贴申请。销售企业要完善农村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及时、真实、完整地填报有关销售信息,确保及时将中标产品送到农民手中。
五、切实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安排部署家电下乡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贸易部门要积极做好家电下乡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引导新中标企业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等现有商品销售网点,推进农村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财政部门要实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家电下乡工作提供保障;工商部门负责维护家电下乡工作购销秩序,查处仿冒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的不法行为;质监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进入家电下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我市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二ΟΟ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潍坊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辛丕宏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谭炳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李进民 (市贸易局局长)
王有亭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丁汉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忠民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文祥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景光 (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 伟 (市国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李进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家电下乡工作任务结束后,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