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进行总结检查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检查的通知》(冀法(2009)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对《纲要》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检查的重要意义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确立了用十年时间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纲要》实施五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时间紧迫。为了全面总结《纲要》实施五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纲要》,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必要对贯彻落实《纲要》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检查。
二、总结和检查的内容
(一)《纲要》确定的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等情况。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工作情况。重点是制定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情况;五年规划,年度安排,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等情况。
(三)贯彻落实《纲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的情况。
三、总结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各地、各部门自查和总结,时间从现在起至3月2日。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贯彻落实《纲要》的书面报告,于2009年3月2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市政府将派检查组进行抽查,时间从2009年3月3日开始,到2009年3月15日结束。
四、总结检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纲要》的总结检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对总结和检查工作要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总结检查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要通过总结检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纲要》的状况,探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工作机制。在总结和检查工作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编造数据、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