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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实验室类环境污染摸底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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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环保科〔2009〕4号
【发布日期】 2009-02-14
【实施日期】 2009-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实验室类环境污染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环保局:

  为全面了解我省实验室类污染现状,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监测(检测)、试验等单位实验室、化验室、试验场环境污染的监管,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实验室类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各科研(包括高等院校)、监测(检测)、试验等单位实验室、化验室、试验场。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危废)、噪声的种类、排放量以及处理设施、处置方式和排放去向。

  三、工作要求

  1.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实验室类环境污染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2.2009年3月31日前,各设区的市环保部门完成摸底调查(按附表1填报);4月15日前,完成调查情况汇总,并将调查情况和汇总结果表(附表2)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局。

  联系人:省环保局科技处 缪住

  联系电话:0591-28379894

  传真:0591-87868158

  E-mail:fjepb@vip.sina.com

 

二ΟΟ九年二月十四日

 

  附件:

  1.福建省实验室类环境污染基本情况调查表

  2.福建省实验室类环境污染情况调查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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